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赔偿标协议

  每年在全国各地都会发生交通事故,有些交通事故非常严重,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并不严重,所以事故双方一般会选择私了。只要双方可以签订一份交通事故赔偿标协议就可以了。下面我们就为您具体介绍一下。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方(赔偿义务人):姓名: ,性别:男,年龄: 岁,身份证号码:
  乙方(赔偿权利人):姓名: ,性别:女,年龄: 岁,身份证号码:
  2015年 月 日 时 分甲方 ,相撞发生事故。甲方驾驶非机动车行车未确保安全负事故全部责任。(该事故由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 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就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达成赔偿协议如下:
  一、 甲方 自愿一次性赔偿乙方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伙食费、后续治疗费等各种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共计 元(小写 元)整。
  二、 乙方 同意接受以上赔偿款,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乙方自愿承担该事故可能导致的隐形伤害风险,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或提出诉讼,并放弃对甲方 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甲方 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三、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小写 元)整。
  四、 乙方保证本协议合法有效,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此次交通事故再向甲方主张权利,若本协议被确认无效,乙方应将已收取的全部赔偿款项返还甲方,若造成甲方其他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五、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整。
  六、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协议”。此协议一旦签订就证明双方已经对于这起交通事故的赔偿达成了一致。协议上应该对于赔偿的金额进行具体的描述,还要想清楚这是双方都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这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总结:每年在全国各地都会发生交通事故,有些交通事故非常严重,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并不严重,所以事故双方一般会选择私了。只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借了亲戚14万没有借条怎么办
      1、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2、可以向法院起诉,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


·临时工可以随时辞职么
      临时工可以随时辞职么临时工辞职的问题分为三种,同时每一种情况的离职时间又是不同的。具体详见以下所述:1、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处在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这样的临时工辞职的话应该按照试......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
      (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


·什么是商标撤销和无效?
      一、什么是商标撤销和无效?商标无效和商标撤销是两个概念,商标无效是商标自始不具有商标的效力,通常是由于商标在注册之初因违反商标法相关的禁止性规定或用欺骗和不正当手段获得商标的,商......


·保护童工和未成年工的法律依据和规定
      保护童工和未成年工的法律依据和规定船舶名见第5栏,总/净登记吨见第6栏,货物载重量大约吨数见第7栏,现在动态见第8栏,根据本租船合同作好装货准备的大约时间见第9栏。出台背景未成年工......


·机动车司法鉴定标准
      机动车的车辆性能、车辆价值、车辆贬值等许多的内容都需要经过机动车司法鉴定才能确定。为了避免机动车司法鉴定行业的混乱,我国专门出台了机动车司法鉴定标准来规范其司法鉴定。下面我们就为您......


交通事故赔偿标协议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