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现场监护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检修现场监护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监护人应具备下列条件: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并熟悉现场及设备情况。监护人一般由工作负责人担任,统一工作票不同地点的监护人可由工作负责人指派。
监护人的职责是保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其监护内容如下:
① 部分停电时,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其与带电设备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② 带电作业时,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其与接地部分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③ 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工作位置是否安全,以及操作方法是否正确等;
④ 工作中监护人因故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另指派了解有关安全措施的人员接替监护并告知工作人员,使监护工作不致间断;
⑤ 监护人发现工作人员中有不正确的动作或违反规程的作法时,应及时提出纠正,必要时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⑥ 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准单独留在室内或室外高压设备区内,以免发生意外触电或电弧灼伤;
⑦ 监护人应自始至终不间断地进行监护,在执行监护时,不应兼做其它工作。但在下列情况下监护人可参加班组的工作:
A. 全部停电时;
B. 变、配电所内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工作人员集中在一个地点、工作人员连同监护人不超过3人时;
C. 所有室内外带电部分均有可靠地安全遮拦,足以防止触电的可能,不致误碰导电部分。
在施工现场的施工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
1.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项目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负责检查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检查现场是否达到施工条件,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施工。要求安全监护人佩带红袖标,不得私自离开现场。
2.安全监护人员在监护过程中,要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即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否则有权让其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监护过程中不能玩手机、听音乐、看杂志、看书等一切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3.项目负责人每天早晨在门口将施工人员领入施工现场,并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告知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
4、坚守岗位,与电、气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割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5、在进行高空焊割时,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盘或风挡,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严禁下方进行刷漆防腐等交叉作业;高处作业施工人员严禁向下抛扔零配件或工具。
6、在焊割过程中,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对焊割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所或部位(如隔墙、电梯井、通风道、电缆沟和管道井等)焊、割操作完毕后,0.5~4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阴燃起火。
7、备好适用的安全带、安全绳、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风挡等),做好安全准备。严禁在五级以上大风、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下进行高处作业。
8、发现施工人员违反《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证》安全措施等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或施工部位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危险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收回相关票证,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9、安全监护人必须对施工现场无关人员进行驱逐。
综合上面所说的,不管是一个工程还是其它技术部门都是有一个监护人的存在,而且这个监护人必须要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而且监护人所具备的条件也是必须要很专业的,所以,监护人的职责是很大的,要随时的关注着整个现场不能出一点意外。
总结:检修现场监护人应具备哪些条件?监护人应具备下列条件: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并熟悉现场及设备情况。监护人一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判九个月能保释吗
不能,判刑后不存在保释了,判刑后一般就不予保释了,除非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外就医。《中华人民共......
·为了安心住进新房,购房者在买房之后有必要对新房质量进行评定,
为了安心住进新房,购房者在买房之后有必要对新房质量进行评定,但是普通老百姓通常都不知道如何以专业的眼光鉴定房屋质量,这时该请什么部门进行鉴定呢?要是经过专业部门的评定,发现房屋质量评......
·消费者维权的方法有哪些
消费者维权的方法有哪些?注意事项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部分利欲熏心的商家在市场交易的过程中把假冒伪劣的产品卖给消费者,从法律意义上讲,他们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在这个时......
·持刀入室抢劫未遂判几年?
持刀入室抢劫未遂判几年?(1)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
·新刑法对团伙生产假药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对团伙生产假药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一、新刑法对团伙生产假药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新《刑法》对团伙生产假药罪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
·破产重整时间要求有限制吗?
破产重整时间要求有限制吗?一、重整计划执行的方案和时间要求按照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的执行由债务人负责。但这不排除重整计划允许以委托等方式将执行事务交给第三者承担。在重整计划规定......
检修现场监护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