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将对方车辆撞坏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肇事逃逸将对方车辆撞坏构成交通肇事罪吗依据肇事的情况而定,主要包括构成肇事罪的条件来区分。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条件:1、本条规定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人只要从事对机动车船驾驶的,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当然实际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包括从事公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的人员,如车辆、船舶的驾驶员、车长、船长等,以及对上述交通运输的正常、安全运行负有职责的其他有关人员。因本章已对航空人员、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铁路运营安全事故作了专门的规定,所以本条不再包括上述两种人。2、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过失。如果行为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则应按其他有关条款定罪量刑,不能适用本条。3、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规定。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管理办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铁路道口通行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海运、船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4、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了重大事故,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才能构成本罪。这一点是区分交通肇事罪与一般交通事故的主要标准,如果行为人违反有关交通法规的过失行为没造成上述危害后果的,就不构成犯罪,应按交通事故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综上所述,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法律上是有严格的认定条件的,首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后果需要达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节轻微、无人员伤亡、负次要或者次要以下责任、无重大财产损失的,那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了。如果对以上内容不清楚,可能咨询相关的法律人士。
总结:肇事逃逸将对方车辆撞坏构成交通肇事罪吗依据肇事的情况而定,主要包括构成肇事罪的条件来区分。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条件:1、本条规定的犯罪主体为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土地是国家的,但是您可以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土地使用权的取得过程是十分的严格的,而且您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后,需要按照规定和要求合理的利用和使用土地,......
·一、婚姻法关于未分割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关于未分割财产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后有遗漏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
·一、湖南邵阳交通事故9级伤残陪多少钱?
一、湖南邵阳交通事故9级伤残陪多少钱?九级残疾赔偿金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并乘以20%的伤残赔偿系......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反悔吗?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反悔吗?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是不可以反悔的,如果一方想撤销遗赠扶养协议的,必须在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
·故意伤害罪轻伤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轻伤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
·女方不给抚养费没有财产怎么办?
在夫妻之间离婚后,如果双方是有子女的,就肯定会涉及到抚养费的问题。对于抚养费,不管是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还是另一方都应当承担起相应的义务。虽然抚养费不是终身制的,但是在负有抚养义......
肇事逃逸将对方车辆撞坏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