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何办理,是必须的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何办理,是必须的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虽然不是必须的,但是最好还是办理一份,办理的方式为: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签离职单;按照公司的离职交接流程办理;办理妥当后原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解除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内容并没有严格的限制,只需要将事情表达清楚即可。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我单位决定从年月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
  
  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元人民币,工资发至年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年月日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虽然不是强制必要的,但是新单位有些会要求提供,以证明劳动者与原单位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以避免法律纠纷问题的出现。需要注意的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必须是原件有效,并且只有一份,由劳动者保管,复印件形式是不生效的。
  
  
总结: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何办理,是必须的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虽然不是必须的,但是最好还是办理一份,办理的方式为: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般情况下法院立案要多久
      一般情况下法院立案要多久一、一般情况下法院立案要多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


·办公楼租赁协议格式是怎样的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主创业,想要创建公司就必须先选定一个办公地点,在资金不太充足的情况下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租赁,租赁办公楼是需要双方签订协议的。那么该如何书写规范的协议书呢?下面我们......


·在我国保险车损险是什么?
      在我国保险车损险是什么意思一、在我国保险车损险是什么意思?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


·一、丈夫的遗嘱把全部财产留给孩子合法吗?
      一、丈夫的遗嘱把全部财产留给孩子合法吗?合法,但要符合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十条......


·诉讼离婚多久可以判离?
      诉讼离婚多久可以判离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


·医疗责任事故由谁负责鉴定 医疗责任事故大家都听过很多吧,医
      医疗责任事故由谁负责鉴定医疗责任事故您都听过很多吧,医疗责任事故是由于医护人员的过错而导致的,很多时候都会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严重的甚至还为造成患者的死亡。由于一些医院因为各种原......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何办理,是必须的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