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婚姻法律如何保护女方

  我国婚姻法律如何保护女方一、我国婚姻法律如何保护女方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以离婚诉讼中对男方离婚诉权在一定的时期予以限制的方法保护女方,那么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如下:(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2、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二、适用保护女方需要注意什么1、这一规定只是在一定时期剥夺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即仅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以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上述期间界满后,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2、仅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提出离婚时发挥作用,所以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这一规定的限制。一般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多出于某些特别紧迫的原因,如果法院不及时受理女方的离婚请求,更不利于妇女、胎儿及婴儿的身心健康。3、在“确有必要时”时,人民法院有权决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所谓“确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理解为: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或有重大的紧迫事由时。如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坚持要求离婚。但即使如此,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也应注意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身心健康。在婚姻家庭当中,女性往往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同时她们身上还肩负着生养子女的重任,因此我国《民法典》中才给予了女方更多的保护。而我国婚姻法律如何保护女方,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了解。
总结:我国婚姻法律如何保护女方一、我国婚姻法律如何保护女方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以离婚诉讼中对男方离婚诉权在一定的时期予以限制的方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按照一般程序该如何进行?
      违反法律规定一般有两种处罚措施。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属于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属于刑事处罚。在日常生活中较多会涉及行政处罚,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那么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按照一般程......


·招商法律法规涉及到的内容有哪些
      招商是很多地区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这也是为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很多地区的工作人员都外出招商,希望能够引进一些新的企业,为了规范招商行为,国家出台了招商法律法规,让招商有法可依,但是......


·在起诉离婚期间可以交男朋友吗
      在起诉离婚期间可以交男朋友吗1、离婚诉讼期间不可以交男朋友,因为还是婚姻关系,还有对对方忠诚的义务,不然就是属于婚姻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


·强奸罪有了女方的谅解书可以不坐牢吗?
      强奸罪有了女方的谅解书可以不坐牢吗?不能的必须要是坐牢的,但是有了受害人的谅解书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工程质量主要问题的解决措施是什么?
      工程质量主要问题的解决措施是什么?工程质量始终是工程的第一追求,不仅因为工程质量关乎国家形象,更在于其对于使用者和相关人士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较大。在遇到问题时,需要及时解决问题。所......


·离婚夫妻的独生子女补偿应该给予吗
      离婚夫妻的独生子女补偿应该给予吗1、夫妻离婚,有一个独生子归女方抚养。女方再婚后的男方也带来一个孩子。这要看男方带来的孩子是否是独生子女。如果男方带来的是独生子女,婚后再婚......


我国婚姻法律如何保护女方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