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应当履行如下程序: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条件
  
  (一)协商解除
  
  根据《劳动》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知,如果双方协商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合同。
  
  (二)法定事由
  
  如果发生法定的事由,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主观存在过错
  
  如果劳动者存在以下的主观过错夫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提前通知劳动者: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的情形。
  
  当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只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即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用人单位濒临破产的
  
  当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时,只要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即使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也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三)约定事由。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时,在合同中实现约定了解除合同的事项,当约定事项出现时,劳动者有权合法解除合同。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提示:例外情形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即便用人单位有以上提到的合法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但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即如果劳动者存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如果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事先通知劳动者,并且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的签订意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都应该要自觉遵守合同书上签订的协议内容。
  
  
总结:用人单位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履行如下程序:(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个体户逃税罪举报后怎么处罚?
      个体户逃税罪举报后怎么处罚?一、个体户逃税罪举报后怎么处罚?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办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可以是由所在的用人单位提出,当然也可以是受伤的职工或其家属提出申请,但实践中可能出现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情况,那么这个该怎么办呢?工伤认定的结果可是与当事人利益......


·浅谈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
      浅谈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对于举证责任这一块一般都是“谁主张、谁举证”。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各类纠纷、案件繁而复杂,举证责任该由谁承担往往做不到这一点,例如医疗纠纷这......


·复婚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大家都知道结婚是需要登记办理结婚证的,这样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有的夫妻可能因为一时冲动或者误会等种种原因离婚,后来发现还是适合彼此,就打算复婚,当然复婚也是要......


·起诉讨债时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债务人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甚至是
      起诉讨债时要准备哪些材料在债务人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甚至是拒绝还款时,作为债权人,可以采取多种法律手段来催讨欠款,其中便包括起诉的方式。对于债权人来说,在起诉讨债时要准备哪些材料?......


·被批捕后侦查阶段律师可以查阅卷宗吗?
      一、被批捕后侦查阶段律师可以查阅卷宗吗?律师不可以在侦查阶段查阅案件,律师只能在法院当庭期间查阅案件,因为案件的案卷涉及到侦查的机密也涉及到案件的机密,律师作为非公安机关人员是没有资......


用人单位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