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进行共同财产的认定时
夫妻之间进行共同财产的认定时,主要程序为,把主要的共同财产进行分离,同时是在双方都自愿的条件下,不能硬逼。其实说白了,就是俗话说的AA制,平分。由此,对于这个财产的认定稍微列举了一些。
1、在结婚前对财产进行了一些口头说明,没有具体相关签章保证,离婚后对于这些口头说明的均为无效证明和合同。应当根据法律的判定看结果。
2、两人在结婚后的生活中一起努力得来的财产,直接认定为是共同财产。
3、在处于婚姻关系超过十年的,离婚后应对财产进行分割。
4、双方在婚姻中没有住在一起,各自的财产也分离管理,那么在婚后就要考虑财产的合理分割问题。
5、双方已是结婚状态,但也只是到民政局登记了结婚,没有在一起生活,而女方已接受了男方的彩礼,若有逃婚或退婚的情况,可以申请找法院进行调解。
6、两人间不管婚前的财产有多么的庞大,婚后经过一起管理超过年限后都属于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7、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财产是自己的,双方都对此有异议的话,可以通过法院来查实确认,实在是难以查获的,只要双方存在婚姻关系,那么财产就会被认定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8、双方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自己所用的规定或固定用品,物品,均不能分割,因为是属于自己的东西就是个人财产。
9、用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时,财产的分割应该在分给合伙人之外的财产进行与对方一半一半来合理分割。
10、若不能分割的,可以归一方所有,但是这一方需要用同等价的物品进行对换。
11、没有收益的农作物,损失的金额有双方共同承担,因为这个农作物也属于是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造成的一切损失都应该由双方来还。
12、结婚后超过法定规定的年限内,任何财产的管理经营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无条件服从。
13、离婚后对之前居住的房子中进行分割,且在有子女的条件下,应考虑子女跟着的是双方的哪一方,若是独生子女的话,女方持有抚养权时,男方就应该照顾女方一点,可以四六分,三七分。
14、离婚净身出户的,没有房屋居住的,可以请求在有房屋的哪一方借住,但在法律上规定,借住的时间不应该超过限制年限的范围内。如果对方看自己没地方住的,可以发发善心,给予一些经济支持。
15、属于自己的东西在结婚后在弄坏了,或者是看理不当造成损害,离婚时如果有一方嚷嚷的要赔偿的,这种情况一般不会被效应,婚前的财产,婚后就是属于双方的财产了,所以有理由不用对这个损坏进行赔偿。
16、婚前的债,婚后超过年限的,这个债由双方一起来承担。
那么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而是属于个人财产的。
(1)双方在自愿的条件下协议签订相关夫妻条约的,明确有着债务由单方承担的,且条约上的协议真实有效。
(2)没有与对方协商,自己私自借债的,不知情那方无条件为你承担债务。
(3)写明了一定是由他人自己偿还的债务。
总结:夫妻之间进行共同财产的认定时,主要程序为,把主要的共同财产进行分离,同时是在双方都自愿的条件下,不能硬逼。其实说白了,就是俗话说的AA制,平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租门面赶上修路拆迁怎么办
可以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要求房东对征地拆迁和合同变动对自己权利造成的影响进行相应的补偿或赔偿,一般可以要求房东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搬迁费、设备折旧费、装修补偿费等费用。而且房屋被......
·怎么辞退十年以上员工才是合法的
怎么辞退十年以上员工才是合法的一、怎么辞退十年以上员工才是合法的?合法辞退十年以上的员工的情形主要包括:(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
·一、醉驾被处拘役是什么行为?
一、醉驾被处拘役是什么行为?醉驾被处拘役属于犯罪性质的行为,则构成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
·超期羁押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超期羁押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一、超期羁押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
·不遵守交通规则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当前社会交通事故的发生
不遵守交通规则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当前社会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不少见,相反非常频繁,生活中总是能够得知有人遇到交通事故的消息,所以平时生活中我们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对交通事故要有一定......
·一、遭诽谤可以起诉吗
一、遭诽谤可以起诉吗?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如果有证据证明被人诽谤,且遭受了侵害损失的,是可以起诉的。二、诽谤罪如何起诉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
夫妻之间进行共同财产的认定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