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减轻处罚申请书如何书写?

  一、减轻处罚申请书如何书写?
  
  
  申请书
  
  
  先认真检讨自己的错误,其次在婉转的提出自己的原因比如领导出差,如果全额交纳罚款的话,可能不能正常的生产经营。最后就直接的请求能减免部分罚款。
  
  
  至于名字,直接申请书就成,如果有范文或者规范的话,人家看了你的申请就会再给你一个叫你对着格式写的,估计不会有范文的。
  
  
  二、减轻处罚
  
  
  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以下适用刑罚,只限于主刑。有一般减轻与特别减轻之分,前者适用于一切犯罪,后者由刑法特别规定并只适用于特定犯罪。中国刑法没有特别减轻的规定。对于不具有法定减轻情节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对其减轻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一是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二是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
  
  
  刑法修正案(八)对减轻处罚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三、法定减轻处罚
  
  
  法定减轻处罚,“酌定减轻处罚”的对称。是指刑法明文规定对于犯罪分子适用的减轻处罚。减轻处罚的一种。适用法定减轻处罚,必须以刑法明文规定的从宽量刑情节中的减轻处罚情节为依据。以适用范围为标准,法定减轻处罚可以划分为法定一般减轻与法定特别减轻两种。以审判人员有无自由裁量权为标准,法定减轻处罚又可以分为法定绝对减轻与法定相对减轻两种。
  
  
  法定特别加重,“法定一般加重”的对称。是指刑法分则或者其他特别刑法中规定的对于某些特定犯罪适用的加重处罚法定加重处罚的一种。以适用范围为标准划分的法定加重处罚的一种类型。法定特别加重与法定一般加重不同。前者由刑法分则或其他特别刑法规定,适用于某些特定的犯罪分子。后者由刑法总则规定,适用于一切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没有加重处罚的规定,特别刑法中有加重处罚的规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务教人员的决定》中规定,劳教人员、劳改罪犯对检举人、被害人和有关的荀法工作人员以及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干部、群众行凶报复的,按照其所犯罪行的法律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罚。
  
  
  在近几年中,我们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健全和发展,也会在各个方面都规范着公民的行为,如果公民和企业做出了违法行为后,也是会受到司法部门的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或者情节较为轻微,当事人也是可以向司法部门申请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总结:一、减轻处罚申请书如何书写?申请书先认真检讨自己的错误,其次在婉转的提出自己的原因比如领导出差,如果全额交纳罚款的话,可能不能正常的生产经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在外地看病怎么报销
      1、转诊证明。你去外地看病的话想要用医保卡报销,那首先要在本地的医院开一个转诊证明,这个证明需要在本地稍微大一点的医院,最少要是县级医院以上。2、医院盖章。在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完转诊证......


·无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无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无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相关规定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


·招童工犯什么法?
      都说单位使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那您知道具体招童工犯什么法吗?如果有单位公然违反法律的规定,使用童工的话,肯定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非法招童工犯什么法,需要......


·根据停薪留职制度事业单位停薪留职申请怎么写?
      停薪留职是我国就是年代的规定,近年来已日渐消失,对于那些长期请假的职员,用人单位不予批准假期,直接以离职论处。但是,近年来,国家为了鼓励创新型技术人才创业,鼓励事业单位的编制内的职......


·在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员工进行雇佣关系时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在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员工进行雇佣关系时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或者签订不符合规定,比如实习或者临时工。这类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各方面都是没有得到保障的,当发生劳务纠纷时,用人单位不承......


·工程质量保证期限最高是多少年?
      工程质量保证期限是多久?最高为5年;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1、基础设......


减轻处罚申请书如何书写?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