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青岛交通事故赔偿死亡标准是什么

  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虽然在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各地政府也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的物价、工资水平等因素重新进行判定,再次设定一个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标准。那么青岛交通事故赔偿死亡标准是什么?计算公式是什么?下面,就让来详细介绍一下吧!
  一、青岛交通事故赔偿死亡标准是什么
  死亡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二、青岛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是什么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为青岛市是归属于山东省管辖的,因此,相关的政策措施也是由山东省统一制定下发的,适用于整个山东省地区,青岛市也不例外,青岛交通事故赔偿死亡标准与山东省出台的相关政策也是符合的,至于具体应该如何赔偿,您可以根据上述的计算公式来进行计算。
总结: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虽然在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各地政府也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的物价、工资水平等因素重新进行判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何书写?
      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何书写?一、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何书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用来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的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合同诈骗10万元需要判刑几年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非法人员以签订合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之为合同诈骗。根据其诈骗的具体金额其受到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合同诈骗10万元需要判刑几年?有关此类问题,下面......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流程有哪些?
      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2、开立验资账户。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范围是什么?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范围是什么?我国土地幅员辽阔,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都是国家的。普通群众通过招标,购买等方式从国家手里取得一定年限的使用权。而且,人们如果要对土地进行买卖,出让或者......


·酒驾期限到了之后怎么办?
      酒驾期限到了之后怎么办?一、酒驾期限到了之后怎么办超15日不缴纳罚款,每天增长3%的滞纳金,滞纳金不超罚款总额。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


·关于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条件是什么?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


青岛交通事故赔偿死亡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