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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满18岁还有监护人吗?

  按照法律规定满18岁还有监护人吗?
  
  1、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2、一般情况下,只有未成年人才需要监护人。成年人的,只有不能辨认或者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才需要设置监护人。
  
  3、民法典
  
  第十四条 【监护人的法定代理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
  
  (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有无监护人的条件并不完全依据是否满18周岁进行判断。对于拥有完全的民事能力的当事人来说,其监护人则不再具备监护能力。除此之外,对于有残障问题以及身体障碍的人群来说,即使满18周岁也依旧需要进行监护,与是否成年并无太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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