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抚养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

  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抚养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二、哺乳期是否可以离婚在哺乳期内,孩子年龄尚小,出于对子女利益的保护,在这段期间如果夫妻要离婚的话,是有较多限制的,但这并不是说哺乳期不可以离婚。哺乳期离婚的问题取决于夫妻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还取决于是妻子提起离婚诉讼,还是丈夫提起离婚诉讼。(一)丈夫提起离婚诉讼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妻子处于哺乳期的,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可以的。但是,在女方哺乳期期间,男方提离婚并非绝对不允许,如果女方有重大错误,或因婚后与人通奸怀孕,或者分娩期间与人乱搞两性关系等,人民法院查明属实,可以受理该离婚案。(二)妻子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女性决意要在哺乳期离婚,经法院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可以判决离婚。尤其是男方的过错使女方提起离婚,那么判决其离婚对女性和婴儿可能反而会更好,更有利于保障她们的权益。(三)夫妻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问题达成协议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婚姻法》没有对哺乳期期间的协议离婚予以禁止。因此,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且达成协议,那么夫妻可以在哺乳期办理协议离婚。夫妻在哺乳内如果想要离婚的话,此时对于男方起诉离婚,其实会受到一定的限制,除非男方有特殊的情况,否则法院一般都是不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当然,这并不代表夫妻在哺乳期内就无法解除婚姻关系了,要是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又或者是女方提起离婚诉讼、虽然男方起诉离婚但有特殊情况的,那么最终满足了离婚条件要求,还是可能解除婚姻关系。
  
  
  
总结: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抚养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盈余公积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盈余公积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我们都知道,企业除了资产、负债意外,投资者最为关注的就是所有者权益方面。而盈余公积是所有者权益中很重要的一部分,由于其例如发放员工福利等特殊的用途,所以新《......


·如何运用后履行抗辩权?
      如何运用后履行抗辩权?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也赋予了合同双方当事人各种权利,今天我们要了解的抗辩权也是其中一种,在双务合同中,如果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


·专利侵权该如何赔偿,怎么计算专利侵权
      专利侵权该如何赔偿,怎么计算专利侵权一、专利侵权该如何赔偿按最高法院解释,专利侵权的赔偿可按以下办法计算:1、按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计算。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


·并购基金概念股常见操作模式有哪些
      并购基金概念股常见操作模式有哪些(1)国外模式在欧美成熟的市场,PE基金中超过50%的都是并购基金,主流模式为控股型并购,获取标的企业控制权是并购投资的前提。国外的企业股权相对比较分散,......


·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的法律规定
      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


·从古至今诈骗一直都存在,发展到今天诈骗的形式及手段也在不断发
      从古至今诈骗一直都存在,发展到今天诈骗的形式及手段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近年来随着QQ、微信等聊天工具的流行在拉近人与人之间距离的同时也被一些不法分子拿来用作实施诈骗的平台,很多人在微......


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抚养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