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经过商标局核准注册过的商标,在法律上面收到我国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一方依法享有商标的专用权,没有经过商标所有权人的允许,任何人都不可以私自是谁红自己注册过的商标。这里面商标的使用包括用于商品的宣传,商品的展览以及其他涉及的商业活动中。那么什么行为属于商标的侵权行为呢?具体有以下这几种情况。(一)在商标的注册者没有同意的情况下,行为人在自己的商品上面,或者是类似的商品上面,私自使用别人注册过的商标。(二)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行为人将他人已经注册过的商标,或者与别人注册过的商标类似的商标,私自使用用在同一种商品上面或者是类似的商品上面,误导消费者的这种行为。(三)行为人模仿他人注册过的驰名商标,用于商业上面,并且导致驰名商标所有权人收到一定的利益损害。(四)没有经过商标所有权人的同意的前提下,私自更换了商品的注册商标,并且将这种商品流入到了市场。侵权的行为人使用的商标如果与注册人的注册商标进行对比,两种商标在视觉上是基本没有区别的,这属于商标的相同。侵权的行为人使用的商标如果与注册人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两种商标在读音方面以及文字的字形、图形的构图方面都比较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以及社会公众对商品的认知,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解,误以为两种商品之间存在联系,这种情况属于商标的相似。关于认定商标的相同,以及商标的类似有两个要点。第一,以相关大众的一般认同力为认定标准。根据商品有关的消费者,消费者是否能够辨别商标是否不同。第二,商标的对比时候,即要进行商标的整体对比,也要进行部分对比。第三,在进行商标的相近判断的时候,要以保护注册商标的知名度为前提条件。如果行为人对商标所有权人的商标进行了侵害,行为人要根据自己侵权的具体情况进行赔偿责任,对侵权的行为人进行没收侵权商品、处以罚款等处罚手段。罚款处罚分为可以确定罚款金额和不确定罚款金额,这两种情况。确定罚款数额的,罚款为非法经营额的三倍以下,这样的处罚标准,罚款金额不确定的情况下,罚款金额定为十万元以下这样一个标准,如果工商管理部门已经对侵权行为人进行过行政处罚,法院就不会再会侵权行为人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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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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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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