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诈骗罪判刑后怎样假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代以不合法行为占用别人的财物为目的,通过编造不存在的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方法,骗取较多财物的一种行为。诈骗罪无疑是性质恶劣的非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当然会面临国家的处罚,通常情况下都会被关押三年或者三年以上,但是是不是意味着实施了诈骗行为的人就没有可能获得假释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了诈骗行为被判处刑期的还是有机会可以得到假释的,只要满足了一定的条件:首先,犯了诈骗罪的人必须是已经被判处了一定刑期的,同时也已经在监狱里面蹲完了二分之一以上的刑期的。或者是被判处了没有期限的刑期而且这个人也已经在大牢里蹲了十年了。所以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获得假释,需要满足了这两个条件的人才有资格。其次,满足了上面假释对象的要求还是不够的。在蹲监狱的这段期间里你需要有所表示才可以。要意识到实施了诈骗行为是错误的,不合法的,并且要在监狱里的时间里要遵守监狱的规则,叫你干啥就认真干啥,总之要好好改造,认真忏悔。要达到一种什么程度才足够呢。就是把你放出去了,你不会对社会有威胁,不会想着再去实施诈骗,只想当一个四好公民。或者是关到你年老了、生病了、身体出现残疾就是老所病残再也没有兴风作浪的可能性了,即使你有犯罪的心,但是却没有这个身体条件了。综上,犯了诈骗罪的人不是不可以假释,而是必须满足以上的几个条件。首先是具备了假释的资格,其次是顺利地度过了考察期,达到没有危害的标准,这个时候就可以被假释了。
  
  
  
总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代以不合法行为占用别人的财物为目的,通过编造不存在的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方法,骗取较多财物的一种行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进行行政处罚询问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在行政执法案件中,通常会有询问环节的进行。通过详细的询问记录,了解案件原由、过程,对参与人员所做的行为进行记录调查。那么,在进行行政处罚询问时,有哪些方面需要特别注意呢?在询问过程......


·车祸导致的原发性损伤什么时候可以做司法鉴定
      一、车祸导致的原发性损伤什么时候可以做司法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


·故意毁坏财物中公私财物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故意毁坏财物中公私财物的认定是怎么样的?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中,对于公私财物的认定存在多种观点,特别是当犯罪数额影响到罪与非罪、法定刑是否升格时,不正确的认定方式会对案件质量造成重大影......


·突发疾病工伤认定案例如何认定?
      在越来越多的工伤案件中,对于工伤案件如何认定是一个让人费解的问题,到底如何使双方的伤害降到最小,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端,是工伤认定的主要目的,工伤认定的情况多种多样,极为复杂,那么到......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区别在哪里
      近一时段,医闹频发。患者和医院发生了纠纷要闹,在医院发生了医疗事故要闹。咱们回顾这些事件的来龙去脉就会发现,发生这样的事情,与病人及其家属法制观念不强固然有关,他不管自己对错,先闹......


·中介签了合同毁约要身份证才能起诉吗
      中介签了合同毁约要身份证才能起诉吗?中介签了合同毁约起诉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起诉时原告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被告、第三人)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署名:自......


诈骗罪判刑后怎样假释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