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建筑合同诉讼管辖地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建筑合同诉讼管辖地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此类纠纷应当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施工行为地法院均有管辖《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将建设工程合同定义为:“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建设工程合同的性质从民法角度分析属于承揽合同。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中的“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是指所有权确认、买卖、互易、赠与、租赁、征用拆迁、侵权损害等案件标的物与不动产有直接联系的诉讼案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其所完成的工作成果虽然构成不动产,但该类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与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之间有着本质区别。过去司法实践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归入房地产纠纷而适用专属管辖,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性质是相违背的,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性质出发,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作出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即表明对该类合同纠纷的处理,并未纳入专属管辖的范畴。二、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争议焦点工程施工中容易出现合同纠纷,这些纠纷争议焦点主要突出表现在七个方面: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问题;4、对于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期不结算是否视为认可送审价的问题;5、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的问题;6、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司法审价)的范围;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等问题。综上所述,建筑合同当中的各方人员因合同的履行引发了争议之后,可以在被告当地的人民法院和施工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建筑合同的违约,让他付出的成本是非常大的,首当其冲的就是攻击可能会受到影响,其次,违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也非常的多,另外在起诉之前,要根据双方在合同当中约定的引发争议的解决方法,要先以合同的约定为准。
  
  
  
总结:建筑合同诉讼管辖地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此类纠纷应当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施工行为地法院均有管辖《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妨碍民事诉讼行为处罚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妨碍民事诉讼行为处罚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妨碍民事诉讼行为构成要件:1、行为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主体,既可以是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是其他诉讼参与人,还可以......


·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比例是怎么样的?
      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比例是怎么样的?相信您对于工程质保金的了解并不是很多,这个涉及到工程建筑方面的内容。所以通常人们不会去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但是也存在这这方面工作的人,对于质保金的内容......


·法律承认的商业机密有哪些特征?
      法律承认的商业机密有哪些特征?商业百秘密具有四个基本特征:秘密性、管理性、实用性、价值性。(1)秘密性。商业秘密首先必须是处于秘密状态的信息,不可能从公开的渠道所获悉。《关于禁止侵犯商......


·单位受贿罪既遂会判多长时间?
      一、单位受贿罪既遂会判多长时间?单位受贿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草签合同后开发商毁约怎么办?
      草签合同后开发商毁约怎么办?可以协商要求赔偿违约金,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如下:1、开发商违约时,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对违约金作出了规定,或者法律对违约金作出了直接规定,那......


·二年半正常减刑多少
      一、二年半正常减刑多少?两年半减刑多少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服刑人员减刑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1、主要还是依靠个人表现能力。2、在投入监狱之前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是不能减刑的。3、......


建筑合同诉讼管辖地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