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怎么办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应履行如下手续:
  
  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1、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进行工作、业务交接。
  
  3、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提前解约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2、工作、业务的交接。
  
  3、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4、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二、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怎么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1、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注:患重病和绝症的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
  
  相关的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合法的解除这类劳动合同,对自身的劳动关系进行相应的保护,不影响下次劳动者与其他劳动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法的办理相关的劳动关系转移。
  
  
总结: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怎么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应履行如下手续: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1、...#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企业融资条件是怎样的
      企业融资条件是怎样的?任何企业要保持良好的生产经营状态,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要保有持续充裕的资金,有了充足的现金流才能推动生产经营的稳定良性运转,为企业带来源源不断的利润,如果资金链出......


·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的内容有哪些一、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1、签订合同的主体方面的风险。具体而言主要是主体不适格和合同对方资信(资质)方面的风险,合同签订双方或多方均应是适格的......


·融资居间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融资居间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一、融资居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1)融资居间合同只要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2)融资居间合同本质上是居间行为,但涉及......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变更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变更是什么意思?有些人身为公司的董事长兼公司的法人代表,实际上肩上所担负的职责是要比普通职工多的多的。有少部分的普通职工只知道勤勤恳恳的在劳动关系当中做好自己手......


·服刑人员立遗嘱如何公证?
      服刑人员立遗嘱如何公证?服刑人员立遗嘱公证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一)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


·侵犯隐私权如何处罚?
      侵犯隐私权如何处罚?一、侵犯隐私权如何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


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