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律规定收童工罚款多少?

  法律规定收童工罚款多少?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害。
  
  
  第三条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四)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对于使用童工的罚款标准需要参考用人单位的工种以及工作环境。金额在千元至百元不等。一经发现用人单位还需要将童工送回其家中。除此之外,除了用人单位,在雇佣童工过程当中的介绍人也需要承担一定的罚款金额,接受法律的处置。
  
  
  
  
总结:法律规定收童工罚款多少?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知识产权法侵权判定标准是什么
      知识产权法侵权判定标准是什么?(一)被侵权的知识产权必须具备有效性;(二)侵权行为务必清晰界定;(三)侵权行为必须是以营利性为目的;(四)侵权行为的发生必须是由侵权方的主观过错所致。二、知识产......


·没离婚证能否再领结婚证
      一、没离婚证能否再领结婚证没有离婚证原则上无法再领结婚证,但是如果有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可以拿着《判决书》以及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生效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手续;如......


·登记对抵押合同有什么影响
      登记对抵押合同有什么影响在抵押登记对抵押合同效力的认定上,《合同法》与《物权法》有很大的不同,《物权法》严格区分了登记这一行为对物权变动和合同生效的影响,那么依据该法,登记对抵押合......


·离婚女方不要孩子给多少抚养费
      离婚女方不要孩子给多少抚养费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


·夫妻共同债务特征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特征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特征是什么?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


·二手房买卖拖延过户怎么处理
      二手房买卖中可能会遇到一方拖延过户的情况,而这样的情况发生在卖方身上居多,如果没有卖方的配合,那么买方也是不能顺利完成过户的。那究竟二手房买卖拖延过户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法律规定收童工罚款多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