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人民检察院批捕要多久?

  人民检察院批捕需要多长时间人民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检察院批捕意味着什么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批捕意味着:1、公安机关已将掌握了相对充足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2、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较强,继续留在社会上,很有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3、犯罪嫌疑人将在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在拘留所内度日。在我国,批准逮捕权一般由检察院审批,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总结:人民检察院批捕需要多长时间人民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什么情况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


·哪些条件不适用于缓刑 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关于缓刑的适用,除了要符合形式条件中的全部内容外,同时罪犯还不能有限制条件中的任何一种,否则也是不能获得缓刑的。那法律中规定的哪些条件不适用于缓刑呢?而在适用缓刑的时候又应该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依据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城市道路变得拥挤,于此同时,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增加。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首要的是救助伤着,其次就是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那么根据什么依据来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判......


·交付设备检验合格证附随义务有什么意义?
      一、交付设备检验合格证附随义务有什么意义?交付设备检验合格证附随义务的意义体现哎一下两个方面:首先,附随义务的确立反映了诚实信用原则的价弥补了传统债法的不足。通说认为,附随义......


·房屋产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
      房屋产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原始取得是指房屋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依靠原房屋所有人的权利而取得的所有权。房屋产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1、依法新建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这里是指依照法律......


·共同房产离婚房子归谁所有?
      房产归属的纠纷是夫妻离婚时最常见的纠纷之一。离婚后房产归谁所有需要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分配,但是由于法律的概括性,很多情形在法律中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为了解决共同房产......


人民检察院批捕要多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