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使用权加名是否可以

  国有土地使用权加名是否可以?不可以,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只能写一个法人或者自然人的名字。如果需要界定土地属于多个人所有和使用,可以互相另行签订协议。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二、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1、土地登记申请。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土地登记机关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2、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权属调查包括核实土地权属来源,认定土地权属界线、设立权属界让等内容。地籍测量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第二步地籍勘丈。3、权属审核。内容有: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宗地自然状况审核;土地权属来源,权属性质和土地使用期限的审核。4、注册登记。由土地登记机关按照人民政府对土地登记的批准意见,对批准土地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进行登记、装簿、造册、缮证。5、颁发证书。由土地管理部门向领证人分送领证通知。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目的何在?1、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所以说,国有土地使用证作为土地确权的唯一合法凭证,我们在办理使用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整个过程当中,都必须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相关规定。既然国家规定不能在土地使用证上加名字,这也不是以共有权人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但各方私下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的书面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总结:国有土地使用权加名是否可以?不可以,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只能写一个法人或者自然人的名字。如果需要界定土地属于多个人所有和使用,可以互相另行签订协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新规定户口分户是什么?
      一、新规定户口分户是什么?根据最新规定关于户口允许分户的五种情况:1、经过合法的离婚手续的夫妻之间可分户。2、已满十八周岁的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可分户。满了18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就有了完全的......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离婚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必须双方都同意,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果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女方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做......


·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对于诈骗罪,其量刑标准如下:(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精神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精神赔偿的原则是什么?1、适当补偿、限制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依据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难以正确处理,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一种补偿......


·诈骗罪集团判几年
      看具体情况定。集团诈骗,应当按照诈骗数额定罪量刑。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公司债券区别于股票,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公司债券区别于股票,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随着社会生产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理财能力也随着得到了的提升。购买公司发行的债券或者是股票是常见的投资行为,相信您经常听说“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


国有土地使用权加名是否可以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