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是什么?

  一、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是什么?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经过认定工伤之后,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这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即“三工原则”。2、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如果是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况,很难确定职工已死亡还是暂时失去联系,本着尽量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精神,这种情况也应认定为工伤。3、患职业病。职业病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职工经诊断或鉴定的确患职业病,并经过工伤认定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二、工伤医疗待遇是怎样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综上所述,职工在参加工作后会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就有工伤保险,这个是单位全额缴纳的。根据规定,职工患上职业病或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受伤被认定是工伤的,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社保基金承担,工伤期间的工资单位照发。
  
  
  
总结:一、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是什么?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经过认定工伤之后,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工作原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根据法律规定抑郁症可以抚养孩子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抑郁症可以抚养孩子吗?这个要看具体的严重程度了,轻微的话不会过多的影响。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双方责任车险理赔流程
      双方责任车险理赔流程1、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请保护现场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施救措施。2、请立即拨打人保车险公司报案电话95518或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传真等方式向人保车险公司报案,人保车险公司......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期限的要求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期限的要求一、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期限的要求如果实在非离不可,那就得在第一次离婚诉讼后,六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除此以外,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既不是从法院......


·卖保险算是非法集资吗?
      保险算是非法集资吗?据介绍,目前保险业非法集资主要有3种犯罪手段。1、主导型案件。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出具假保单,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


·一、离婚前小三怀孕重婚罪吗?
      一、离婚前小三怀孕重婚罪吗?第三者怀孕也不一定就构成了重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


·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活力加强
      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活力加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逐渐多了起来,圈子也大了起来,喝酒应酬必然会多了起来,有些人喝酒了还要开车,这就是醉驾,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哪怕是轻微......


一、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