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法定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出具?

  一、法定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出具?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
  
  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如下:
  
  (一)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
  
  (二)除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成年兄、姐。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法定监护人证明怎么写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
  
  因为未成年人和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不可以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进行负责,所以国家规定了此类人群必须要有监护人进行监管和保护,同时也会明确规定监护人要履行的义务,如果监护人没有履行监护人义务或者出现了特殊情况不能继续担任监护人,也是可以申请变更监护人。
  
  
总结:一、法定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出具?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法定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倒闭欠款要还吗
      公司倒闭欠款要还吗一、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的破产财产的范畴,包括了债务人的担......


·高空坠物砸死人时间不确定,责任怎么认定的?
      高空坠物砸死人时间不确定,责任怎么认定的?《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


·商品房预售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商品房预售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


·企业可以辞退癌症患者吗?
      企业可以辞退癌症患者吗在医疗期内是不可以的,如果医疗期已满但是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30天之后解除劳动合......


·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包括几种
      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包括几种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


·刑事诉讼法刑拘有哪些规定?
      在公安机关办案的工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法定的紧急情况,这个时候便会对当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强制性的拘留来限制当事人的自由,以防对社会造成伤害或者给办案过程造成阻碍,但是不是任何情况下......


一、法定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出具?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