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附条件批捕可以取保候审?

  附条件批捕可以取保候审?
  
  严格限定附条件逮捕的案件适用范围
  
  附条件逮捕是指对证据有所欠缺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已基本构成犯罪,并且经过进一步侦查能够取到定罪所必需的证据的犯罪嫌疑人予以批准批捕。实践中,我们主要从以下方面掌握案件是否符合附条件逮捕要求:
  
  1、是否有确定性的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基本确定,虽然证据有瑕疵,但现有证据基本可以认定犯罪嫌疑人已经构成犯罪,对于现有证据根本不能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本不能证实系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就不符合附条件逮捕的要求。
  
  2、是否有补充证据的可能性。据以定罪的现有证据虽有所欠缺,但经过进一步侦查能够取得定罪所必须的证据。对证据补充侦查到位的可能性不大,或者存在相当大的困难,比如缺少证人证言,此证人已死亡或无法查找,此种条件下的案件就不符合附条件逮捕的要求。
  
  3、是否有批准逮捕的必要性。确有逮捕必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案件重大;二是犯罪嫌疑人具有人身危险性;三是影响侦查活动。
  
  适用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七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六十八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3]
  
  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附条件批捕是对证据还未收集完全,而基本已经认定其构成犯罪事实的罪人进行逮捕,由于有些附条件批捕的犯人一般属于犯案比较严重的人,而对于取保候审一般只允许案件较轻,并且其自由范围可以受到公安机关的监视才能取保候审,所以附条件批捕如果需要取保候审还是要根据相关条件来看。
  
  
总结:附条件批捕可以取保候审?严格限定附条件逮捕的案件适用范围附条件逮捕是指对证据有所欠缺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已基本构成犯罪,并且经过进一步侦查能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企业债务重组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如果债务人的负债规模大,并且涉及到的债权人数量多且关系复杂时,需要收购方有足够的资金和影响力,仅凭债务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和协商,很难达成一致;如果有一定数量的债权人不愿意做出让步,......


·反担保抵押登记的依据和条件是什么?
      反担保抵押登记的依据和条件是什么?一、办理反担保抵押登记的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


·怎样取消监护权的规定是什么?
      怎样取消监护权的规定是什么?一、怎样取消监护权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监护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权:1、性......


·离婚分割财产赠与子女可以撤销吗答案当然是不能撤销。
      离婚分割财产赠与子女可以撤销吗答案当然是不能撤销。1、即使男方后悔离婚协议书上关于赠与女儿的财产,但是这种情况真的没有后悔药可吃了。以法理学角度解释,离婚协议约定的将共有的财产归子女......


·打人重伤法律怎么赔偿
      法律规定,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中华人......


·伤害罪的定义是怎样的?
      人是容易冲动的生物,也许是两人之间的口角小摩擦引起的争斗都有可能触犯法律,从而被定罪并赔偿损失。了解伤害罪的定义,不仅能避免自己因斗争触犯法律,也能在自己受到伤害时,依法维护自己的......


附条件批捕可以取保候审?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