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生活中

  在生活中,我们有可能会遭遇交通事故或者是车祸,自身被损害的情况也会有不同,有轻有重,但是无论伤势严重与否,法律都赋予了我们向事故造成者追究责任、索要赔偿的权利。
  
  (一)交通事故轻伤二级赔偿多少钱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具体数额可以协商或者由法院判决。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①医疗费
  
  受害人索要医疗费赔偿的,就需要在住院治疗结束之后,拿上相关的材料,如用药费用缴纳清单、住院费用凭据、病历以及治疗证明等等,必要的时候可以委托法医做相关的鉴定,开具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如果先后到多个医院住院治疗,而且这几个医院基本上在一座城市而且医疗水平大致相当,那么一般就只赔偿第一家医院的医疗费,当然了,如果是发生了医疗事故这样的特殊情况,转院治疗的医疗费也应该赔偿。
  
  受害人没有经过医院方面同意,自作主张离院、转院,擅自去别家医院治疗的,医疗费不予以赔偿。
  
  在检查费用中,受害人故意把同一个检查项目重复做多次的,只有第一次检查的费用予以赔偿,其他费用受害人自己承担,当然了,如果是医院方面的问题,因为检查结果不准确而重复检查的,检查费用予以赔偿。
  
  在医院下达了治疗结束,可以出院的通知后,受害人依然赖在医院不回家的,治疗结束之后的住院费用不予以赔偿。
  
  ②误工费
  
  受害人应该根据自己实际误工的期限以及损失的收入提出索赔,需要带上收入证明和休假证明。
  
  当然了,如果受害人是个体经营商户,那么误工费一般就是因为人身损害而治疗期间内,参照上一次缴纳商税的标准进行赔偿。
  
  如果受害人是处于暂时无职待业或者是已经离岗的状态,那么一般就根据其损失的收入来赔偿,当然他收入的来源得是合法的。
  
  如果受害人本身没有职业,也没有任何收入,那么就不赔偿误工费。
  
  ③营养补助费
  
  按照国家规定的补助标准,不超不少,进行赔偿。
  
  ④护工费
  
  一般来说,护工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请,人数不能够太过分,一般二、三人,护工本身有收入,那么就按误工费进行赔偿,如果护工没有收入,那么按照平均水平补助其生活费用。
  
  ⑤抚慰金
  
  一般是发给受害人,用来赔偿因为肉体损害带来的精神痛苦的。
  
  ⑥残疾赔偿金
  
  如果轻伤导致了伤残的,那么也会有残疾赔偿金,按照伤残等级进行赔偿,但是轻伤二级不一定会有残疾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什么是交通事故轻伤二级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轻伤二级是伤势等级,而不是伤残等级。
  
  伤势等级与伤残等级是不同的,一般我们做伤势鉴定,是在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公安机关进行判断是否追究事故造成者刑事责任;而伤残鉴定一般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的评定,以此来确定受害人是否能够获得残疾赔偿金以及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数目。
  
  
总结:在生活中,我们有可能会遭遇交通事故或者是车祸,自身被损害的情况也会有不同,有轻有重,但是无论伤势严重与否,法律都赋予了我们向事故造成者追究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案件审查起诉时间是多久?
      一、案件审查起诉时间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


·孕妇周六上班合法吗
      不合法,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


·协议离婚后再夺孩子抚养权
      协议离婚后再夺孩子抚养权有哪些理由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离婚孩子抚养费以外的费用有哪些?
      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要通过协商或起诉判决。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具体金额要根据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来决定,若给付义务的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可减少或免除抚养费,那离婚孩......


·工伤赔偿数额怎么计算
      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的员工,经过了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后,就可以主张工伤赔偿了。但是这个工伤赔偿数额该怎么计算呢?这可就难倒了很多工伤职工。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面的内容中为您......


·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
      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


在生活中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