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逃逸怎么处罚
作为日常生活中沟通情感必不可少的存在,常常会在
各种场合中用到,因此有的人难以控制酒量所以醉酒的情况时常出现,而醉酒状态下开车的情况也极容易出现。因为没有陪同或者陪同的人没有提醒,醉酒状态开车的情况非常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难逃脱责任。有的人认为自己酒醒不会负责任,事实上,即使是酒醒的状态下因担心追责而逃跑仍然会被人定位交通就加肇事逃逸。同理可得,在醉酒状态,如果担心自己会被追责,进而选择驾车逃逸,最终的结果是任然会被认定为醉驾肇事逃逸,处罚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关于,醉驾肇事逃逸该怎么处罚呢?醉酒驾驶逃逸怎么处罚酒驾肇事逃逸适用于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醉驾则是受行政法的调整。所以酒驾肇事逃逸的处罚会比醉驾轻。从名称的构成上来看,酒驾肇事逃逸是酒驾肇事之后再逃逸,所以这是两个行为,因此它的处罚会比酒驾肇事更重。当然在刑法的解释中对醉驾肇事逃逸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刑法》中的相关条文对其做出了规定醉驾肇事逃逸是要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基准刑。如果犯罪人有自首情节的话会减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如果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的人士不会纳入处罚范围的,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在道路上你追我赶地驾驶机动车,具有比赛性质的那种,就属于情节非常恶劣了。还有一种情况,在道路上正常驾驶机动车,如果是醉驾的话,那就要被有关部门拘役并且还要被判处罚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下面对比醉驾逃逸和交通肇事逃逸处罚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1、从定义上来说,交通肇事逃逸,一般来说量刑比醉驾肇事逃逸处罚要轻些,即使致人死亡,在以往地司法判例中最高的刑罚是来说的话为有期徒刑15年。但是仍然存在着加重的情形,比如说一旦出现了酒驾肇事致人死亡的情况,法院有可能用处,比价两者的最高刑,我们不难发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高刑罚更高,因为已经达到了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2、醉驾肇事逃逸处罚。在刑法有关条文中对构成醉驾肇事逃逸在醉酒驾驶上增加了附加条件。假定被告人醉酒驾驶,在前述情况下造成一死一伤,极有可能会被法院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那么等待被告人的将是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3,醉酒驾驶并逃逸,在实践中往往要分具体的情况,有可能定交通肇事罪,另一种可能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定罪?同时,根据《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知道自己已经饮酒并且处于醉驾的情况下还不遵守交通规则,明知自得行为会违法,会严重的威胁到公共安全还酒后驾车。则说明行为人在主观上有非常大的恶意。其行为相当于是拿着一把可以随时砍人的刀,放任他人的安全,因此危险性极大,而最终会被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作为日常生活中沟通情感必不可少的存在,常常会在各种场合中用到,因此有的人难以控制酒量所以醉酒的情况时常出现,而醉酒状态下开车的情况也极容易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法律中规定的立遗嘱的程序是怎样的
立遗嘱并不是老年人的专利,即使是年轻人也是有权立遗嘱的,而无论是谁在订立遗嘱的时候都是要小心注意,最好是严格按照《民法典》当中的规定来订立遗嘱,不然就有可能导致遗嘱无效。那法律中规......
·司法机关如何确定诉讼标的额?
司法机关如何确定诉讼标的额?1、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
·职务作品的界定和权利归属是什么?
职务作品的界定和权利归属是什么?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为作者所有,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在对职务作品的认定中,“职责范围”应予以严格界定,否则,会把众多的个人......
·在我国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
在我国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我国公民在用自己的房屋做抵押贷款向银行贷款,有些民间借贷也是存在抵押房产的情况,但是为了方便双方以后的债务债权关系能够顺利的进行,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罪轻辩护的理由陈述有哪些?
一、罪轻辩护的理由陈述有哪些?罪轻辩护的理由陈述有:被告人在本案中处于服从、被支配的辅助地位,所起到的是次要作用;被告人参与本案也是事出有因,与一般纯粹的以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为目......
·离婚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离婚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提起法律援助相信您并不会陌生,特别是一些经济困难或者弱势群体也许已经经历过法律援助了。很多时候,我们认为离婚案件是不可进行法律援助的,有些情况并不一定是......
醉酒驾驶逃逸怎么处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