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两高国家赔偿司法解释规定了多少种赔偿情形

  两高国家赔偿司法解释规定了
  
  
  司法解释规定,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符合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属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这6种情形为:
  
  (一)办案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
  
  (二)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四)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五)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六)人民法院准许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撤诉的,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对刑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的。
  
  但赔偿义务机关有证据证明尚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且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属实的,应当决定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
  
  司法解释规定,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后,有下列7种情形之一,且办案机关未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或者返还财产的,属于侵犯财产权,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这7种情形为:
  
  (一)赔偿请求人有证据证明财产与尚未终结的刑事案件无关,经审查属实的;
  
  (二)终止侦查、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在解除、撤销强制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四)未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立案后超过两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五)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六)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七)对生效裁决没有处理的财产或者对该财产违法进行其他处理的。
  
  但有第三项至六项规定情形之一,赔偿义务机关有证据证明尚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且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属实的,应当决定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
  
  司法解释是对法律的一种补充和完善,由于法律条文具有精简和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司法解释往往更新的速度较快,文本的内容比较完善。在以上的内容中,国家赔偿司法解释将赔偿的情形规划为13种,前面六种可以赔偿,后面七种不予赔偿。
  
  
总结:两高国家赔偿司法解释规定了司法解释规定,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符合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高空抛物如何处理
      高空抛物如何处理一、高空抛物如何处理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


·打架被拘留十天有案底吗
      打架被拘留十天有案底吗?一般不会,除非该治安案件被转为刑事案件。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


·在征地的过程中政府应公开什么信息?
      在征地的过程中政府应公开什么信息??1、第一市县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主动向被征地农民公开的信息如下:(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


·一、离婚协议补偿金怎么写?
      一、离婚协议补偿金怎么写?通常,在协议离婚时为了平衡双方的利益而往往涉及到一方需要给另一方离婚补偿金。离婚当事人双方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补偿金的数额、性质、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


·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根据国家现在对商铺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商铺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或服务土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自动续约。商铺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商铺使用权,商铺的40年也......


·重新审判的程序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是上级人......


两高国家赔偿司法解释规定了多少种赔偿情形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