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

  ?根据我国婚姻法中说明,夫妻双方在经济问题上是可以就问题而约定财产分配归属。这其中就包括了婚前财产公证、婚内协议以及离婚协议。婚前财产不用多做解释,就是指一方的个人所得。那么婚内财产协议是什么呢?首先,婚内财产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某种共识后,签署的一份合约。具体某种共识是什么就不具体说明了(比如双方工资归各自等等情况),达成协议内容后应及时去公证处公证。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要注有双方当事人各人信息、婚后财产分配归属以及双方在家务中的履行的职责(生效日以及中止日)。婚内财产的范围包括: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以及经营生产或获得的利益,还包括一方的知识版权利益,投资理财获得的合法收益。婚姻法第十九条指出:夫妻之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可以协商婚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各自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等情况。婚内协议与婚前财产公证以及离婚财产分割一样,都具备法律效力。婚内财产协议还有三种限制责任免除的情况: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问题只要没涉及离婚,双方都应该承担孩子的抚养教育费用。对债权人债务清偿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债权人知道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的,则不用承担债务。夫妻间相互抚养的义务:婚内财产协议并不指是在财产方面拎得清,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夫妻有义务承担对配偶的照顾看护等。简而言之,通过以上的法律条文来看,婚内财产协议就是指双方对婚姻关系期内的财产及家务分配达成的协议,不需要第三人担保人。双方签名签字就正式生效(有必要的可以去做)。
  
  
  
总结:?根据我国婚姻法中说明,夫妻双方在经济问题上是可以就问题而约定财产分配归属。这其中就包括了婚前财产公证、婚内协议以及离婚协议。婚前财产不用多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您多少都听说离婚,而且离婚人数也在逐年攀升。有的是男方提出的,但也有女方提出的,无论哪种,最难处理的问题就是财产分配,但是如果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无论哪方提出,财产的分配始终......


·新婚姻法不动产登记后在离婚时怎样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不动产一般指房产,房产的分割是离婚时夫妻分割共同财产的重要一项,针对房产可以协议处理,协议解决不了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行政征收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土地行政征收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_________________征地事务所(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村村委会(乙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乡镇人民政府(丙方)根据县政府工作安......


·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多久?
      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多久?一、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多久?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间为六个月。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六百九十二条......


·补充侦查检察院退回不当的怎么处理?
      一、补充侦查检察院退回不当的怎么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


·职工中午外出就餐,返回单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空间因素方面,上下班途中是指居住地和工作地之间的合理路经。在职工没有走最直接、最通达的路线上下班受到伤害时,还应充分考虑职工绕道的理由,理由正当的绕道也应视为合理路线。若绕道其他地......


?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