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们先来看看最根本的问题:公租房到底是什么?

  我们先来看看最根本的问题:公租房到底是什么呢,其实公共租赁住房是国家为了解决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一种在住房上面的方案,用来对那些收入较低,负担不起一般房租的群体的经济上的援助。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由个人拥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拥有,并以低于市场价格或租房者的价格出租给新员工,包括一些迁移到城市的新大学毕业生或者从外地迁移到大城市中工作的人等。这种住房具备的优点主要表现在设施设备这些很齐全,而且在规划上也很合理。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实际在使用中有关户籍和租金上的问题。很多人对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可以用来出租这类都很关心,我过目前的法规表示:公共租赁住房是禁止转租或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存在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的问题。
  它主要面向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以及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众,可以由低于市场价格或以人们承担得起的价格进行出租活动。但是房屋的所有权始终属于政府或公共机构。公共租赁住房禁止转租或出租。在制定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时,关于这个政策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了保障性住房和限价住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了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其中,存在六类租赁家庭禁止的行为。这六类行为包括:一、转租和出借租赁房屋;二、未经许可改变租赁房屋的住宅用途;三、没有住在租来的房子超过6个月;四、没有连续3个月支付租金。只要这六个情况中的一个发生,公共租赁住房将被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将在未来直接纳入“三房”审计系统管理。最近的租赁问题是基于'三房'审计系统,该系统审查有关住户租金的相关信息。在未来,公租房是一种以市场为导向的管理,赋予产权单位权力和责任。它必须在管理过程中承担转租、转借和其他问题的责任。要租赁该类房屋将会与相关部门签订合同进行租房,这是一项完全的民事法律上的合同签订。如果租赁家庭的条件发生变化,住保部门部门将与业主进行审查,并根据租赁合同直接处理。即使你去法庭,也会获得相应的支持。
  
  
  
总结:我们先来看看最根本的问题:公租房到底是什么呢,其实公共租赁住房是国家为了解决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一种在住房上面的方案,用来对那些收入较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交通事故人伤结案了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结案了的标准是什么在交通事故处理角度上,截止至交警部门出具正式交通事故认定书即为结案。但从事故损害民事赔偿角度,则到双方赔偿责任履行到位权责两清才算结束。交通事故结......


·非法集资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众所周知,在当今这个经济化飞速发展的社会,非法集资利用亲情关系和虚假信息来骗取资金,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法律对此也施以了严厉的打击和惩处。那么非法集资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下面就......


·根据交通法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交通法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


·无效公告商标注册证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无效公告商标注册证无效的情况有哪些?1、商标经过核准转让的,商标局会下发核准转让证明,使用时需要将汽车商标注册证和核准转让证明一起使用。2、商标经过核准变更的,商标局会下发核准变更证明......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项目包括哪些?一、工伤十级伤残赔偿项目包括哪些?工伤实际伤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至两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等。(一)医疗费1......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处理此类纠纷的原则是,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


我们先来看看最根本的问题:公租房到底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