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开设赌场罪批捕后好久宣判的规定是什么?

  一、开设赌场罪批捕后好久宣判的规定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批捕后好久宣判的规定是: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二、什么是批捕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开设赌场罪被判刑之后将会在两个月之内进行结果的宣判。如果公安机关在这个时间期限内没有完成案件的侦破和对犯罪嫌疑人的审查工作,是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延长审查的时间。但是这个延长的时间最长不会超过一个月,公安机关在出了结果之后需第一时间移交到法院审理。
  
  
总结:一、开设赌场罪批捕后好久宣判的规定是什么?开设赌场罪批捕后好久宣判的规定是: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宿迁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
      一、宿迁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


·三种抗辩权的履行合同时间是什么?
      三种抗辩权的履行合同时间是什么?三种抗辩权的履行合同时间是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是在合同有效期内行使这个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


·公司债券类型有哪些 公司债券有什么风险
      公司债券类型有哪些公司债券有什么风险一、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


·什么是并购贷款?并购贷款的还款来源是什么?
      什么是并购贷款?并购贷款的还款来源是什么?当企业或者公司需要资金周转需要贷款的时候,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并购贷款,这时候,可能您就想了解什么是并购贷款,以及并购贷款的还款来源等问题。下......


·工伤鉴定等级书补办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是指员工发生工伤之后对员工进行的伤残等级鉴定。我们知道,员工工伤之后会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而赔偿数额会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工伤鉴定等级书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将该等级书不慎丢失......


·怎么立案民事自诉拒执罪?
      我们都知道,在有各种纠纷需要打官司的时候,我们必须要事先了解法院的受理程序和范围,否则可能会面临法院不受理该案件的情况,很多人可能对怎么立案民事自诉拒执罪这一问题有所疑问,那么到底......


开设赌场罪批捕后好久宣判的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