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专家们提醒消费者在签合同时尤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原件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要抄下证件的号码;
  
  (二)房子宏观规划(主要是外部环境)要详细约定。如户型、绿化、相关配套设施、开发商对小区的承诺等,可以以“附页”或“附条件合同”的形式签订。
  
  (三)约定房子面积。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将开发商有关面积的宣传材料择要写入合同。
  
  (四)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要具体明确。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违约责任。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延迟交楼时间。
  
  (五)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
  
  (六)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围。依据国家规定的质量问题判断标准,确定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并对维修期限、条件作出约定。
  
  二、在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房地产分离出卖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3、房屋产权未登记过户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4、侵犯优先购买权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有的单位以个人名义购买私房,产权也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单位出资,作为单位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用作集体宿舍等,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变相购买私房,该买卖关系无效。凡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廉价购买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卖时,只准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关,否则也无效。
  
  6、非法转让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购房买卖合同是房屋交易双方签订的最具法律效应的文件之一,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足够仔细、谨慎,最好将开发商所做的承诺都写进合同的附件中,若日后产生纠纷可以直接作为证据。而在签订相关合同的时候,也要避免出现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出现。
  
  
总结: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专家们提醒消费者在签合同时尤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原件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刑事诉讼再审抗诉的程序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再审抗诉的程序是什么?1、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案......


·监视居住属于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属于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属于强制措施,指定住所监视居住的条件:适用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监视居住作为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即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正规欠条格式范本,有哪些法律依据?
      欠条作为一种我们日常生活中借钱借物的凭证,时常会出现在我们的身边。那怎样书写正规欠条呢,正规欠条格式范本,有哪些法律。依据下面我们就欠条应该要怎么写,有什么法律条款这一问题,结合我......


·如果是醉酒驾驶电动车罚款多少?
      醉酒驾驶电动车罚款多少?不管是什么车辆,都应当证照齐全,醉驾电动车,要看违法情况,造成事故情况,来确定罚款金额,依据机动车运行技术安全条件,电动车上路也应当购买保险,牌照齐全,驾驶......


·醉酒持刀恐吓寻衅滋事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对我国的酒桌文化甚至是自古以来就有酒逢知己千杯少的这样一种说法,可真正的知己应该懂得在喝酒的时候有所限度,醉酒不仅个人的身体会感觉非常的不舒服,有些人在醉酒以后能做出的一些事情用叹......


·深圳市建筑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深圳市建筑工程设计合同范本深圳市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