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寻衅滋事批捕后一般需要多久开庭?

  一、寻衅滋事批捕后一般需要多久开庭?
  
  寻衅滋事批捕后一般开庭的时间的规定是: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逮捕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检察院一个月,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两个月内审判。一般来说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二、什么是批捕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寻衅滋事被批捕后一般会在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公安机关会根据现场的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供词来侦查案件,将案件的处理结果移交至法院后将会准备开庭审理。这个过程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除非是有特殊的经上级部门批示过可以延长的情况的才会延迟一个月。
  
  
总结:一、寻衅滋事批捕后一般需要多久开庭?寻衅滋事批捕后一般开庭的时间的规定是: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逮捕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是哪些
      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是哪些(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5)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


·异地交通违章如何处理才是正确的?
      异地交通违章如何处理才是正确的?交通安全法是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因为交通事故的后果往往双方往往都难以承担,因而交通安全法对此具有重要作用,交通安全法中都是对交通违章的处罚与规定......


·法定继承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法定继承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法定继承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因情形的不同,有不同的规定: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继承......


·同居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关于同居财产分割的原则,我认为是依照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同居财产,同居财产是否受法律的保护?同居财产从字面义就很容易理解,即同居期间双方的合法财产,这里的同......


·交通事故致死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还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对于受害人家属而言,最关心的莫过于:交通事故致死如何赔偿?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侵犯商业秘密最新判决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最新判决标准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最新判决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寻衅滋事批捕后一般需要多久开庭?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