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轻微贩毒可以缓刑吗

  轻微贩毒可以缓刑吗
  
  贩卖毒品罪:以买卖获取利益为目的而收买毒品的行为,不论毒品数量多少都应当给以刑事处罚。哪些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呢?
  
  1.无论毒品是买入的还是其他途径得来的,卖出后得到利益的;
  
  2.同时制造和销售毒品的;
  
  3.利用毒品抵销费用和债务的;
  
  4.买方以信用为基础,卖方先让买方取走毒品,然后在规定日期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的形式付清毒资的过程;
  
  5.就算当事人没有直接参与买卖,但是介绍联系他人贩毒,并从中获取利益的;
  
  6.以毒品为媒介来买卖其他商品或货物的;
  
  7.在国家管理限制药品相关行政部门工作的个人,利用职务之便违反法规,向吸毒人员出售毒品获取收益的。
  
  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
  
  1.判刑处罚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同时没收财产的情况:如果是鸦片,重要在1000g以上的、海洛因或冰毒重量在50g以上,还有其他类型毒品数量巨大的;毒品组织的主要人员;毒品集团有武装力量的;以暴力手段抵抗、情节严重的;参与国际贩毒的;
  
  2.判刑处罚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处罚金:鸦片200g到1000g,海洛因或冰毒10g到50g,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3.判刑处罚三年以下的拘役、管制或者是有期徒刑,如果涉及的情节很严重的话,那么刑期就是会在七年以上了,与此同时还会被处罚金的情况:贩卖的是鸦片,重量是小于200克的,如果是海洛因亦或冰毒的重量是小于10克的,还有就是其他类型的毒品的重量是很小的;
  
  4.利用、授意、怂恿、威胁等手段,将自己贩毒的意图灌输给未成年人,或者向未成年人提供毒品的,从重处罚;
  
  5.对于多次贩毒,且没有被处理过的,毒品数量以合计数计算。
  
  哪些贩毒情况适用缓刑:被判刑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或者拘役的罪犯,不满十八岁和年满七十五岁的人员以及孕妇。
  
  1.贩卖毒品重量轻微且初犯的,最轻是三个月管制或一个月拘役,同时处罚金;
  
  2.犯罪表现及经过比较轻微、有坦白自己的犯罪、表示悔改的;
  
  3.评测没有再犯罪危险的,对其所居住的地区没有特别大不好影响的。
  
  4.如果已经宣告被执行缓刑,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然要执行。
  
  
总结:轻微贩毒可以缓刑吗贩卖毒品罪:以买卖获取利益为目的而收买毒品的行为,不论毒品数量多少都应当给以刑事处罚。哪些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呢?1.无论毒品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私募基金的定义是什么,有哪些种类?
      私募基金的定义是什么,有哪些种类?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投资行业也在迅速发展,其中私募基金的发展势头也是不容小觑的。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与公募基金的不同之处在于......


·什么是析产登记
      什么是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


·刑事代理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第号委托人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委托人的诉讼代理人。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止。委托人:年月日(注: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


·占有改定的条件是什么?
      占有改定的条件是什么?占有改定的条件: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对物的直接占有和受让人对物的间接占有;同时又意味着完成了两次拟制交付:基......


·行政诉讼中的驳回起诉的适用情形
      行政诉讼中的驳回起诉的适用情形一、行政诉讼中的驳回起诉的适用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贷款担保人的责任都有什么?
      贷款担保人的责任都有什么?您都知道贷款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有抵押物的,对于没有抵押物的人来说如果想要贷款是需要有担保人进行担保的。担保人对于贷款当中充当的角色是很重要的,因为如果说......


轻微贩毒可以缓刑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