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1、孩子跟生母一起共同生活,就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了,那么另外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承担孩子的生活费用,包括日常的生活费、一般性的教育费、一般性的医疗费等费用,如果生父不愿意承担抚养义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执行。2、如果是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如生母与他人结婚的了,继父可以选择是否承担子女生活费,承担子女的生活费不是法定的义务,如果是继父愿意承担,那么生父就可以请求减少自己抚养费的给予,但是必须通过生母的同意。如果继父不愿意负担孩子的抚养费,也不能强迫他支付。3、很多未成年人生子后,因为家庭原因或者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可能会选择将孩子送养给他人,那么他人合法收养孩子后,孩子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就从收养关系合法那天解除。子女对亲生父母以后就没有赡养义务了。4、对于抚养权的最后归属,在很大程度上还是要遵循孩子的意愿,但是对于一些年纪比较小,认知和分辨能力还不是很成熟的情况下,父母或者法院要从实际考虑,从最有利于孩子健康生活的角度出发确定抚养人。当孩子能够辨别是非,能够适当照顾自己时,如果想要与另外一方共同生活,即可以与共同生活的一方协商更改抚养权人。二、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我国婚姻制度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具体金额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是根据个人情况收入再根据一定的比例承担。对于具体的内容也没有很细致的规定,因为从孩子出生到孩子成年或者能够独立生活,是漫长的一段时间,任何人都没有办法决定这期间会发生任何事,产生多少费用。一般情况下,抚养费是按照月收入总数的20%到30%的比例进行支付,如果要抚养多个子女的,可以再此基础上有所增加,但是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的比例。
总结: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1、孩子跟生母一起共同生活,就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了,那么另外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承担孩子的生活费用,包括日常的生活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在工程建筑时工程质量怎么管理?
在工程建筑时工程质量怎么管理?工程在刚开始建设时不仅需要开发商与承包商协商工程在建造时所需的计划,同时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更需要有合理的管理制度在建造时对工程整体质量的完善,但是在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国家赔偿案件关系到在人民心中国家的形象,若审理不公正,可能会导致民愤事件的发生,故而立法机关制定了很多法律规定,以供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的司法......
·什么是扰乱社会治安罪?
什么是扰乱社会治安罪?一、什么是扰乱社会治安罪?扰乱社会治安罪结合很多的人,然后在公共场合内闹事,扰乱了社会的公共管理秩序,在这种状况之下对于相关的秩序,比如说工作和生产教学活动......
·劳动仲裁裁决后去法院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仲裁裁决后去法院需要什么材料?仲裁裁决后去法院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1、用人单位提交其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
·以及被批准逮捕请律师有用吗
批准逮捕请律师有用吗有用,(1)提供相关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2)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3)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
·对于《劳动法》旷工如何处理?
对于《劳动法》旷工如何处理?一、对于《劳动法》旷工如何处理?1、对于旷工问题那不是《劳动法》规所能量化规定的,那是有企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所规定的。2、只要其中规定旷工一天就为......
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