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交通技术的进步
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交通技术的进步,道路上面有越来越多的机动车随之而来的也有越来越多的机动车肇事的事故。一般出现的事故之后都会有交警或其他部门来进行处理,对责任进行认定。这是目前来讲最公正的方式。但是在生活当中,由于交警的认定问题或者是交通事故的特殊性,很可能第一次的责任认定是有问题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对于交通事故进行再次认定。那么对于再次认定有什么样的条件了?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可以再次申请?由谁来申请?申请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法院对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条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是可以进行再次认定的。法院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再次认定是有严格的条件的,只有符合条件才可以再次认定,因为认定是要花费一定的时间,人力,物力成本。如果没有必要的事故就不会进行再次认定。首先,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一定要出具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认定书。只有有了这个认定书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才有可能受理这个案件的重审和事故的重新认定。这是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关系。其次。认定不是没有理由的一定要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不服气。当然不能口说无凭,一定要有事实依据和理由。事实依据和理由必须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当事人只是单纯的不服气判决,但是不能拿出任何的理由的话。仅仅是主观心理上认为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不到这种要求,重新认定的理由是不被法院所接受的。再次对于时间,对于时间也是有限制的,不能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再次认定的请求。如果当事人对于责任认定不服气,并且拿出了合理合法的理由交给法院的话。也必须在责任事故认定的15日之内提出申请。超过15日之外的申请,法院不予受理。如果符合以上三个要求,则可以进行,则在现任并那么重新任命的机关是什么呢?重新认定的机关一般是交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委员会作出,这是一个专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机构,也是很权威的机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委员会作出的结果即为重新认定的结果。在上文中的交通责任认定委员会做出结果之后,当事人不管有任何理由,均不可以提起上诉,因为重新认定的结果只有一次。这也是考虑到司法的权威性,公正性,不可以被随意的更改。这是为了保护法律和法院及有关权威部门的权威和公正。以上就是交通事故重新认定条件。如果可以成功申请到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的话,需要携带以下证明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第一个是交通道路责任事故认定书的复印件。第二个是申请人的身份复印件。第三个是,如果当事人死亡的话,必须要出去,当事人与申请人的身份关系证明。如果是委托申请的话,律师则要出示当事人的委托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具备了上文提到的各种条件以及拿到了上文提到的各种复印件和证明之后,就可以去相关部门办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重新认定。要注意以上条件缺一不可。以上的证明也缺一不可。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交通技术的进步,道路上面有越来越多的机动车随之而来的也有越来越多的机动车肇事的事故。一般出现的事故之后都会有交警或其他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侦查结束还没放人可以要求检察院放人吗
一、侦查结束还没放人可以起诉检察院放人吗《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结束可以要求检察院放人但是不一定会放人。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即撤......
·诉前财产保全解除法律规定的情况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解除法律规定的情况有哪些?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未起诉的;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
·《民法典》离婚过错方怎么认定?
《民法典》离婚过错方怎么认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
·请求支付抚养费的原告是子女还是父母?
抚养费是父母应该支付给未成年子女的一项费用,抚养费的确定经常发生在离婚案件中,在对子女判决跟随一方生活的同时还要确定另一方应该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这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在父母一方应当支......
·一、公司为啥不给劳动合同,合法吗?
一、公司为啥不给劳动合同,合法吗?公司不给员工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行为。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
·新股申购额度如何计算
新股申购额度如何计算新股申购额度计算方法:1、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额度,申购新股额度是怎么算的?答:例如:2014年6月18日申购新股,市值从6月16日当天开始往前数......
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交通技术的进步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