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你知道劳动合同法终止条件是什么吗

  人要生存在这个世上,就必须要有提供能量的食物,那么想要获得这些有能量的食物,人们就必须要耕田劳作,付出自己的劳动力才能获取食物或者获得得到食物的资本,所以,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必须要劳动,这也是劳动的意义。那么,自有劳动以来,人们多劳多得,辛苦劳作的人最终可与多得到食物这也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劳动是人们活在世上必不可缺的一部分,不论你是一个什么样年龄的人,你也需要劳动,比如连刚出生的婴儿,而是需要花费力气去哭,才能够与人们传递“饿”的信息,才能得到食物。既然人的一生一定会需要经历劳动,对于绝大部分的普通人来说,踏入社会参与工作,都是以被雇佣者的身份参与工作,只有少部分的人才可以在一开始就有创业的资本,可以成为雇佣别人的人。但是无论你是哪一种种人,都逃不过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所以深刻了解劳动合同法是你踏入社会工作的第一关。那么什么是劳动合同法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个法律法律是我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对签署劳动合同的两方都明确了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了签署合同两方人的合法利益。如果当你想辞职,或者被解雇又或者想解雇别人的时候,也就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时候,这个时候要满足这些条件,你们才能在法律上达到了真正辞职、真正解雇或者真正被解雇。首先,就是在你签订合同的时候会在合同上有一个合同有限期,在这个有效期内,你们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时间段,如果说这个时间段已经结束了,那么,你们是可以直接解除这种劳动关系的。其次,如果当你们签订的时候,其中另一方有规定说只要违反了哪些条件的,合同就会解除的,如果你们其中一方有违反这里的“哪些”条件,则你们的合同就会解除。然后,如果是雇佣你的单位,或者你雇用别人,而在一段时间后你的单位破产了,员工都解散了,又或者做了什么违法犯罪的事情后被勒令关闭了又或者项目被撤销了,那么合同也是可以终止的。最后,就是如果被雇佣的人在还没任职超过3个月就退休、退职或者死亡了,那么,你们直接的劳动关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能终止。终上所述,如果你达到了其中的一个条件,那么无论你在这个单位做了多久,贡献有多大,都会被解雇,解除劳动关系。因而,在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你们的劳动关系有效期限,看看日期有没有问题,其次要看看双方提出的条件有没有需要修改的,是不是都是两方同意的,最后,要认清自身的能力所在,是不是真的适合这份工作,能够工作超过三个月,不然,你们的劳动关系就会解除,无论对于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来说,都是损失。所以,一定要知法懂法。
  
  
  
总结:人要生存在这个世上,就必须要有提供能量的食物,那么想要获得这些有能量的食物,人们就必须要耕田劳作,付出自己的劳动力才能获取食物或者获得得到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余杭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余杭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余杭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


·私藏多少发子弹算犯法
      私藏子弹属于违法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什么情况下才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呢?
      什么情况下才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呢?一般是在工作期间内劳动者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情况下,才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一旦确认构成工伤事故的,那么之后就可以按照法律中对工伤事故的规定来处理了。而这......


·离婚纠纷中法院调解后可以反悔吗?
      离婚纠纷中法院调解后可以反悔吗?一、离婚纠纷法院调解后多久时间内可以反悔?只要在法院制作的调解协议上签字,调解协议就生效,没有反悔期限,也不能反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诉讼时效可以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时效可以中断的情形有哪些?导致诉讼时效可以中断的情形主要是任意一个当事人起诉,或者是发生了诸如地震等的不可抗力等的因素,此时虽然对方不履行义务可能会导致债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但是......


·交管部门
      交管部门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


你知道劳动合同法终止条件是什么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