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吗?

  
  一、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吗?
  
  
  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非婚生子女也是与婚生子女一样拥有入户的权力。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没有过错。
  
  
  二、基本权益
  
  
  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该法条所说的“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俗称“私生子”。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没有过错,因此,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权。在非婚生子女无认知能力时,由其生父生母协商确定。在其有认知能力时,自己可以做出选择;
  
  
  3.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4.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对于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
  
  
  三、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25条赋予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并规定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一方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现实生活中非婚生子女生存、受教育等基本权益难以保障,生父母逃避抚养义务等现象时有发生。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有请求生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婚姻法第21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而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由此可见,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仅包括生活费和教育费,而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却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等费用,二者的区别甚为明显。
  
  
  北京市的非婚生子女也是可以入户的,并且是必须的,这于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没有任何关系,而这享受的待遇和应尽的义务是一致的。并且入户对于孩子今后的入学升学是有着非直接的影响的,因此应当尽快为其办理入户手续,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总结:一、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吗?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非婚生子女也是与婚生子女一样拥有入户的权力。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教师患有精神病会不会被辞退
      不会。在事业单位工作,因患精神病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


·死者妻子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规定是什么?
      死者妻子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规定是什么?死者妻子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规定是按照被抚养人的实际需要来进行计算。具体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标准如下所述。1、《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2项供养亲属抚恤......


·行政复议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行政复议的具体流程是什么(一)申请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行为。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


·如果婚后出轨生子算重婚罪吗?
      当今社会,出轨导致的离婚案件已经很普遍了,那么出轨生子算重婚罪吗?首先您得明白国家对重婚罪的解释,出轨生子,是两个前提条件,您也有可能对重婚罪有一定误解,那我们可以来一起看看重婚罪......


·物证只能是什么证据
      物证只能是什么证据物证只能是什么证据?物证一般情况下只能是“原始证据”,直接来源于案件本身,没有经过篡改或是复制。在一些案件中,需要物证进行证明,那么相关部门对物证的要求是怎样的呢......


·离婚后家庭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后家庭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中华人民共......


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