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需要付孩子多少钱的抚养费?

  一、离婚需要付孩子多少钱的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是以离婚当时的月工资收入来确定抚养费数额的。如果奖金在工资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而且奖金又不固定,就不算是“有固定收入”。按规定,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哪些费用不在抚养费的承担范围内?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三、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综上所述,离婚后,不管是谁抚养孩子,总会有一方要承担抚养费。通常来说,抚养费是根据月收入情况确定的,不能过高或者太低。具体数额及支付方式双方协商,不行的话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也会充分考虑各种实际情况,比如给付方的经济能力。
  
  
  
  
总结:一、离婚需要付孩子多少钱的抚养费?一般情况下是以离婚当时的月工资收入来确定抚养费数额的。如果奖金在工资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而且奖金又不固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特殊劳动关系当事人是什么?
      一、特殊劳动关系当事人是什么?特殊劳动关系:是现行劳动法律调整的标准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调整的民事劳务关系以外的一种用工关系,其劳动者一方在用人单位从事有偿劳动、接受管理,但与另一用......


·同居财产纠纷怎么处理,可以如何解决
      如今未婚同居的男女比较多,此时可能产生的纠纷也是比较多的。一旦同居男女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就会涉及到分开然后就财产作出处理。那么此时同居财产纠纷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


·1、抚养费的内容:
      1、抚养费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


·免费法律援助条件有哪些
      免费法律援助条件有哪些如何申请一、公民只要具备下面几个条件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法律帮助;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


·标的额15万,诉讼费用多少
      标的额15万,诉讼费用多少一、标的额15万,诉讼费用多少《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交纳标准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


·在我国劳动关系变更有哪些材料?
      在我国劳动关系变更有哪些材料?劳动关系变更就是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


一、离婚需要付孩子多少钱的抚养费?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