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强制注册商标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的商标法当中规定有些商品必须要强制性的注册商标。而商标的强制性注册指的是获得了商标的使用权以及商标的专有权之后,必须经过商标的主管的行政机关来注册的一个法律制度。按照我国的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说是需要强制注册的商标,那么就由国家的工商行政的管理部门来进行公布。而这个制度的确立的目的是在于便于国家对于全部的商标有一个统一化的管理,所以也称为商标的全面注册制度。商标法规定了一部分的商品以及服务的商标必须实行强制性的注册。那么必须实行强制性注册的商标的商品又有哪些呢?在我国的相关规定当中,国家规定了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且必须申请商标的注册。如果说一旦发现了没有经过注册的,那么都不可以在市场进行销售。从这个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来,当年的商标法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哪些商品必须进行一个强制性的注册商标。而在后来颁布的一个商标法的实施的细则上的第四条就具体规定了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并且还要按照规定来申请药品的商标注册。而且在注册的时候还应当附送上审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厅或者是卫生局的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也就是说,在最初的时候,商标法的思想,其实只是对于药品来实施了一个强制性的注册商标的制度,而其他的商品还是采取的是自愿注册的一个原则。而在一九八四年颁布的一个药品管理法当中,也对药品的一个强制注册商标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那在该法的第41条有这样规定到,除了中药材,中药饮片之外,药品都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如果说没有经过核准注册的,那么都不可以在市场进行销售。《药品管理法》是在1984年9月20号颁布的,1985年7月1日实施的。在商标法以及商标法的实施细则实施之后的不久,国务院还颁布了烟草专卖的条咧,这个条例中的第16条规定了,卷烟,雪茄烟也应该实行了强制注册商标的这个制度。而在1991年的《烟草专卖法》取代了上述所说的烟草专卖条例呀,但是在新颁布的《烟草专卖法》中的第20条仍然规定了卷烟,雪茄烟以及有包装的烟丝仍然必须申请商标的注册,如果说没有经过核准注册商标的,那么均不可以进行生产和销售。上述所说的烟草专卖条例是在1983年9月23号颁布的,然后在1983年的11月1号实施的。而1991年颁布的《烟草专卖法》是在1991年的6月29号颁布的,在1992年的1月1号实行的。综上所述,目前在我国需要强制性注册商标的只有人用的药品以及烟草制品这两种。范围是很有限的。但是相对的,在管理方面也是非常严格的。
  
  
  
总结:在我国的商标法当中规定有些商品必须要强制性的注册商标。而商标的强制性注册指的是获得了商标的使用权以及商标的专有权之后,必须经过商标的主管的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启动的效力和后果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启动的效力和后果是什么?一、破产清算程序启动的效力1、债务人于破产程序启动之时所拥有的及在程序开始之后新取得的财产,均应纳入破产程序。但自然人维持生存的必需品应从......


·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抢劫罪和绑架罪其实都是属于我国规定的重罪,这点从《刑法》的量刑标准上面就可以看出,对于这两个犯罪的处罚,首先起刑点就是比较高的,而最高可以直接对犯罪分子处死刑。但在一些地方抢劫罪与......


·录音录像能不能做为法庭的证据
      录音录像能不能做为法庭的证据录音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分情况而定。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反而言之,如果未经......


·跟公司签合同能辞职吗
      合同未到期劳动者是能辞职的,劳动者辞职与合同有没有到期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交通事故保险误工费对方拖得久会是否赔偿
      交通事故保险误工费对方拖得久会是否赔偿关于受伤期间保险公司赔付误工费的问题,有很多消费者反映具体的证明和办理流程比较复杂。保险业内专家表示,在受伤期间如果相关人员的工资没有停发,......


·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则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所谓珍贵动物,是......


强制注册商标是什么意思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