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抚养权时要考虑哪些因素?
夫妻离异时,子女抚养权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若处理不好那么就会损害子女的利益。实践中,确定子女抚养权,需要考虑的现实因素是比较多的,父母都想孩子好,因此更要慎重的来确定抚养权了。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确定抚养权时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确定抚养权时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对于如何界定“双方的具体情况”,则要会同个案的情况予以综合仔细的考量,但总的原则是,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当优先考虑子女的利益,从有利于子女的教育和健康成长进行判决。
(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其中第3条规定了其抚养权可予优先考虑情形:“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从心理学角度看。相关研究发现,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特别是婴幼儿,健康成长所需的最重要的条件,不是优越的物质条件,而是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婴幼儿初到人世,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完全依赖抚养者。和抚养者形成依恋,是其在心理上产生安全感的必要条件。孩子跟随与一方时间较长的,有很深感情的,如果突然变更抚养,则对孩子的成长极为不利,所以应当从保护未成年人心里健康这个大的原则出发来判定,把孩子的同父母一方的感情基础作为第一考虑因素,避免让未成年人尤其是5-10周岁的儿童遭受二次伤害。
二、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一)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
1、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四)轮流扶养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行文至此,我们知道父母离异的时候确定子女抚养权时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在诸多外因的作用下才能确定抚养权归属。而此时如果父母无法就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的话,那么就只有起诉到法院,让法官作出判决了。
总结:夫妻离异时,子女抚养权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若处理不好那么就会损害子女的利益。实践中,确定子女抚养权,需要考虑的现实因素是比较多的,父母都想孩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企业倒闭破产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企业倒闭破产的操作流程是什么一、企业倒闭破产企业倒闭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
·选择合适的房产根据自己手上可以付首付的现金再结合
选择合适的房产根据自己手上可以付首付的现金再结合自己想买多大的房,然后算算房子的总价,再算下还要向银行贷多少钱,根据自己的收入流行看看银行是否给贷款,要是这些都没问题的情况下,再选......
·监护人责任代理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监护人责任代理词的内容有哪些?监护人责任代理词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辩护人的基本信息、监护人情况、履行的监护人责任、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十周岁以......
·认定职工不算工伤怎么办
认定职工不算工伤怎么办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2.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伤,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伤者可以通过......
·遭遇“以租代征”,被征收人该怎么维权?
遭遇“以租代征”,被征收人该怎么维权?可以起诉确认该租赁合同无效后,要求相关部门返还土地,如果说是拆迁方强行占地,通过找专业拆迁律师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返还土地。“......
·关于土地使用法中土地使用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土地使用法中土地使用期限的规定是什么?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
确定抚养权时要考虑哪些因素?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