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可撤销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可撤销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若想撤销合同就必须要符合法定条件。那么,可撤销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呢?同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撤销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说。
   一、可撤销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一般认为,可撤销合同要满足以下:
   1、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这其中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合同法》第54条对此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2、合同是否撤销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才能予以撤销,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是不能依职权主动来予以撤销的。这一点似乎更有强调的必要。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法院就不管当事人是否提出这一请求或主张就直接依职权来撤销了合同,实在是有越权之嫌。而且《合同法》第54条第3款还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3、合同在撤销前应为有效。与合同解除不同,《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二、哪些情形下合同可撤销
   1、重大误解。即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的损失的。
   2、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它对利益受损方而言,并非自愿接受。其主要特征在于一方利用对方缺乏经验和紧迫而乘人之危。合同的公平与否,还应当以当事人之间的物质利益是否均衡加以判定,只有将主客观要件结合起来,才能正确认定显失公平问题。
   3、乘人之危。是指当事人一方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做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
   4、欺诈、胁迫。即一方当事人采用欺骗或实施不法行为给对方造成危难等手段,使对方做出违背真意的意思表示。
  究竟,可撤销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根据我国《合同法》等规定,此时的条件包括了三方面的。而在什么情形又可以撤销合同呢?具体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及乘人之危。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即便依法您有权撤销合同,但您不能自己直接撤销,只能通过法律程序去撤销。
总结:可撤销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若想撤销合同就必须要符合法定条件。那么,可撤销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呢?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在企业入职需要什么资料呢?
      劳动者在通过单位面试之后进入企业上班工作,对于新入职的员工需要办理入职的一系列手续。但是现实中很多企业在为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存在疏忽大意或者是流程不齐的现象,造成员工在前期办理入职......


·计算机信息安全罪一般判刑多久的
      计算机信息安全罪一般判刑多久的计算机信息安全罪一般判刑多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方法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方法有哪些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方法:1、严格执行政府和最高法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妥善处理好国企改制遗留的问题。据粗略统计,当前涉及或与国企改制有关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第十四条规定:  ......


·代购在一定程度上是犯罪吗
      代购在一定程度上是犯罪吗一、代购在一定程度上是犯罪吗一般情况之下代购是不会构成犯罪的,如果能够按照法律的规定缴纳税收的话是可以的,关于代购算不算违法,会构成犯罪吗很多人有疑问,......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办法是怎么规定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


可撤销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