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关与职业卫生有没有关系?
劳动合同关与职业卫生有没有关系?
1、用人单位是否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用人单位是否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用人单位是否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是否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是否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
案。
6、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用人单位必须是否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是否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
8、用人单位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是否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是否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9、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是否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0、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是否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11、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是否经过职业卫生培训,是否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并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2、用人单位是否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职业卫生服务
服务内容
职业卫生服务主要是通过向职工提供职业卫生服务和向雇主提供咨询来保护和促进职工健康,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从整体上维护职工健康。职业卫生服务内容包括:
1、工作环境监测,以判定和评价工作环境和工作过程中影响工人健康的危害因素的存在、种类、性质和浓(强)度;
2、作业者健康监护,包括就业前健康检查、定期检查、更换工作前检查、脱离工作时检查、病伤休假后复工前检查和意外事故接触者检查等;
3、高危和易感人群的随访观察;
4、收集、发布、上报和传播有关职业危害的判别和评价资料,包括工作环境监测、作业者健康监护和意外事故的数据;
5、工作场所急救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
6、安全卫生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控制和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7、估测和评价因职业病和工伤造成的人力和经济损失,为调配劳动力资源提供依据;
8、编制职业卫生与安全所需经费预算,并向有关管理部门提供;
9、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0、与作业者健康有关的其它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如预防接种、公共卫生教育等;
11、职业卫生标准的制订和修订,职业健康质量保证体系、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及检验和服务机构的资质认证和管理。
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分为10类:
1、粉尘类
2、放射性物质类
3、化学物质类
4、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
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9、导致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综合上面所说的,职业卫生对于一个用人单位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必须要求职工出示健康的证明,用人单位这也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所以,一个好的身体不仅是对自己很重要,对于他人来说也是不可缺的。
总结:劳动合同关与职业卫生有没有关系?1、用人单位是否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车内有人算违章停车吗
只要机动车未按照规定停放,就是属于违停,与车内有没有人没有关系。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
·收养孩子的条件和材料有哪些?
收养孩子的条件和材料有哪些?收养孩子的条件和材料有哪些??(一)收养人条件: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
·个人劳务发票交多少
个人劳务发票交多少税及怎么开?一、个人劳务税率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几种方式?
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开发的第一步就是拿到土地,有了建设用地,才能进行规划和施工。城市里面的商品房都是建设在国有土地上的,国家拥有土地所有权,而企业可以拿到使用权。那么,取得国有......
·私募基金管理规模限额是多少
私募基金管理规模限额是多少一、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契约型基金或者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
·老赖欠钱不还躲着找不到怎么办?
老赖欠钱不还躲着找不到怎么办?老赖欠钱不还躲着找不到可以通过向当地的居委会或者是村委会开具公民下落不明证明来向法院诉讼。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
劳动合同关与职业卫生有没有关系?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