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的条件首先是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这样才有利于自己权益的维护。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
  
  
  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要求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a、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b、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综上所述,我国对于劳动合同的制定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在劳动合同法中主要是为了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来起着重要的作用,当然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比如企业是不能聘用未成年人的,对于年龄的要求也是比较明确的。
  
  
  
  
总结: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条件是什么?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的条件首先是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行政处罚三个程序是什么?
      行政处罚三个程序是什么?1、立案。行政主体通过行政检查监督发现行政相对方个人、组织实施了违法行为,或者通过受理公民的申诉、控告、举报,或由其他信息渠道知悉相对方实施了违法行为,应先予......


·一、离婚经典案件婚后财产哪些不属于夫妻共有?
      一、离婚经典案件婚后财产哪些不属于夫妻共有?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一方个人所......


·一、一般离婚财产分割如何举证?
      一、一般离婚财产分割如何举证?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2、夫妻......


·小微企业融资案例内容如何?
      一些小微企业就是中小型的企业,本身公司存在在整个市场上是有一定的风险的,每天都有很多资金的输入输出,倘若输出大于了输入,那么公司就会面临着资金周转的问题,那么自然的,融资这一方面就......


·是否遇到专利侵权,如何规避侵权?
      一、是否遇到专利侵权,如何规避侵权?企业是非常容易遇到专利侵权的,想要规避侵权就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保密性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时,应将项目组的人员减少到最低限度,并要求其......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可以税前扣除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可以税前扣除吗?交通事故赔偿款可以税前扣除,企业因发生意外事故,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支付的工伤赔偿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应当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如劳动保障......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条件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