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醉驾的解释主要有哪些内容?
关于醉驾的解释主要有哪些内容?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6、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7、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最高法关于醉驾的解释非常详细的,详细到给大家明确的解释了醉驾的概念,判定标准,量刑时候的一些重要的参考依据等。事实上,醉驾在很多情况下跟故意杀人真的没有什么区别的,尽管如此,司法部门在办理醉驾案例的过程当中也依然要充分地尊重并且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
总结:关于醉驾的解释主要有哪些内容?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代理人的行为特点有哪些?
代理人的行为特点有哪些?代理人的行为特点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代理人只有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才能为被代理人取得权利、设定义务。如果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
·刑事抗诉存在的问题有什么?
一、刑事抗诉存在的问题有什么?1、抗诉范围有限。以下情形时检察机关可以提出抗诉:(1)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有罪却判无罪的,或者无罪而判有罪的;(3)重罪轻判的,轻罪重判的,适用刑法不......
·由于未成年人的身体或心理上的发育不成熟
由于未成年人的身体或心理上的发育不成熟,且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所以,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定监护人对其进行监督和保护。是不是人人都可以当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顺序......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
·外地人杭州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外地人杭州买房需要什么条件?1、不是杭州籍的购房者,在钱江新城内、上城区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在100万元或者以上,或在下城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内、江干区、拱墅区......
·个人软件著作权登记内容如何?
现在很多大学生都会自己申请专利,学校为了鼓励学生们发明自己擅长的东西,鼓励学生申请专利,从而对于申请专利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学分奖励。个人软件的著作权其实就是软件的专利权,是著作人专有......
关于醉驾的解释主要有哪些内容?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