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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鉴定机构的损失鉴定办理流程

  随着汽车的使用率越来越高,交通事故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不仅造成汽车破损,人身安全更是遭到了危险,所以各位司机朋友一定要认真开车。那么问题来了,面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车子损失我们是如何鉴定的呢?其实国家已经允许车辆鉴定机构的成立,所以车子想要质量鉴定就可以到车辆鉴定机构进行办理。一、车辆鉴定机构的损失鉴定办理流程1、确认事故主体。公安机关对现场进行确认,再由价格事务所对公安机关检测的车辆和物品进行价格估算,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双方与保险公司的人应该同时到估算现场进行确认,这样鉴定的结果更具有真实性。2、鉴定结果出来。事故双方或者保险人对鉴定结果有质疑的话,应该在5天内就要从新申请鉴定,错过时间,交警支队将不再允许办理鉴定,再次鉴定的结果一般在10天内就可以得出。3、鉴定结论生效。事故当事人双方或者保险人对鉴定的结果不存在任何争议的话,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确认后鉴定结果就立即生效了,过后若是对鉴定结果有质疑也不能够从新申请鉴定,因为第一次鉴定的结果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应。二、鉴定注意事项: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应立刻进行车辆损失价格鉴定,因为法律上规定,提出鉴定的有效期只有七天,除非是当事人在事故中发生了昏迷或者其他不能按时提出申请的情况,公安机关对这些情况经过核实后可以批准鉴定的时间延长7天。若是在延长期还是没有申请鉴定,那之后不再允许申请车辆鉴定。2、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车子的受损不是很严重,但是也造成了一部分的损失,这时我们可以通过车辆贬值损失鉴定来确定损失的价格,由于车子的毁坏情况不严重,所以车子的贬值损失应按照车子修理后的情况来鉴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以上就是有关车辆鉴定机构的损失鉴定介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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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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