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啥时做伤残鉴定?

  一、交通事故啥时做伤残鉴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及相应司法实践经验解答如下:
  
  
  第一,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段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 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
  
  
  第二,建议您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样鉴定结果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
  
  
  第三,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您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津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
  
  
  二、司法解释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概念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2、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限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显然要等伤员医疗救助结束,根据医疗救助的结果来进行认定,如果不等到医疗救助结合就进行伤残鉴定,一方面得到的数据不准确,从而影响伤残鉴定的等级评定,另一方面,也不能够对伤员的受伤情况包括赔偿情况进行明确,具体的伤残鉴定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进行。
  
  
  
  
总结:一、交通事故啥时做伤残鉴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及相应司法实践经验解答如下:第一,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孩子打疫苗出现问题该怎么办
      此次假疫苗事件再一次使得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和影响,对于我国的医药生物领域带来的恶劣影响几乎是覆灭性的。而为人父母其实当孩子打疫苗出现问题以后,家长一定要知道一些解决的办法......


·南阳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南阳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


·刑事案件批捕后几天案件移送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几天案件移送?1、刑事案件批捕后大概两个月左右才能把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渠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内容是怎么样的?
      渠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内容是怎么样的?国家在处理很多事物时,应该对有些信息进行保密,比如涉及到国家秘密的,商业秘密的,或者试是一些个人隐私的。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为了做......


·两个人互相打架怎么处理
      两个人互相打架怎么处理纠纷--打架--报警--派出所出警--现场了解情况登记双方姓名和周边寻找证据---带回派出所--核实身份--伤情厉害先去自行看病--有的不是本地户籍人员可能会在民警全程陪同下去......


·怎么算二套房
      怎么算二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二套房"认房又认贷"根据新的规定,三种情况将被认定二套房: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


一、交通事故啥时做伤残鉴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