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实报实销,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规定标准,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且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可以要求补助交通费和食宿费,具体费用参照当地规定标准;
  
  
  3、辅助器具费: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辅助器具,具体费用参照规定标准;
  
  
  4、停工留薪工资:按照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一般不超过12个月;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费标准参照当地相关规定;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工伤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0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纳工资、缴费工资。
  
  
  7、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鉴定的时效是多久?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应当从告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全部材料。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按法定程序处理劳动关系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并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送达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综上所述,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人身伤害,要尽快的办理工伤鉴定。经过社保局认定,是9级工伤的话,职工可以享受到对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伤残补助金是10个月工资,而医疗补助金是8个月的。一般来说,9级工伤不严重,双方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
  
  
  
  
总结:一、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实报实销,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规定标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质押合同书面范文怎么写?
      质押合同书面范文怎么写?质押合同书面范文质押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质押人(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住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一般说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刑法分则有关条文规定的客观要件进行具体......


·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1、立法保护。即指国家通过立法赋予民事主体对其知识财产和相关的精神利益享有知识产权,并予以法律拘束力的一种保护。2、行政保护。即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某些比较严重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行......


·怎么样举报危险驾驶行为
      举报危险驾驶可拨打122交通报警服务电话。该部门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挥中心的主要组成部分。实行24小时值班。群众只要用电话拨打“122”即可免费接通122台电话。122报警服务台是我国公安交通管......


·申请工伤认定的费用有谁承担?
      职工遇到意外事故导致工伤的,可以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申请工伤赔偿,职工应注意主动收集工伤事故的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以保证工伤认定得以顺利通过审批,那么,申请工伤......


·作为社会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社会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保更是处于核心地位。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按时缴纳社保而导致无法享受应有权益时,我们需要进行社保补缴。不同地区社保补缴的流程、金额会有所不同。近日有读......


一、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