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工伤认定及待遇拨付程序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及待遇拨付程序是什么
  
  
  工伤待遇拨付程序是用来保障职工伤残的补贴待遇.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工伤(亡)兼有民事赔偿的应积极寻求民事赔偿,在民事赔偿完后,填写《职工工伤(亡)民事赔偿情况表》连同民事赔偿调解书等有关文书复印件一并上报。
  
  
  工伤认定以后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食宿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的赔偿,伤残补助金可以根据等级来赔偿。
  
  
  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
  
  
  生活护理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辅助器具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根据具体伤残等级确定。
  
  
  (1)构成一至四级伤残: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不解除劳动关系。
  
  
  (2)构成五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构成五至十级伤残。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通过上面的文章的讲解,我们知道根据以上规定,在工伤认定成立以后,如果劳动者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可以享受各种补助与救济,相比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来说,更加有利于劳动者,因此,最好还是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对劳动者更为有利。
  
  
  综合上面所说,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者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受伤的,那么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等等费用用人单位都应该进行承担,工伤认定后会给出相应的结果,用人单位应该怎样赔偿,以及劳动者应该享受到怎样的工伤保险待遇。
  
  
  
  
总结:一、工伤认定及待遇拨付程序是什么工伤待遇拨付程序是用来保障职工伤残的补贴待遇.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交通肇事逃逸是如何认定的?
      交通肇事逃逸是如何认定的?(一)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行为人肇事后的逃逸具有......


·1、治(医)疗费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单位工资申报是什么意思?
      职员的工资是有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申报的,只要满足了上税的要求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标准纳税之后,再向职员支付工资。尽管职员的工资都是需要进行申报之后,才能发放,但是不少人并不知道......


·车辆交通事故未处理能上交强险吗?
      按照我国交通法规规定,只要车辆上路就要缴纳交强险,这是强制车主缴纳的一个险种,保证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害人能得到相应赔偿。那么车辆交通事故未处理能上交强险吗?可能很多司机朋友都不大清楚......


·婚姻法有没有事实夫妻关系?
      婚姻法有没有事实夫妻关系?婚姻法没有事实夫妻关系,目前我国新的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


·劳动合同可以保障劳动者自身的利益,?
      劳动合同可以保障劳动者自身的利益,?对于劳动者来说十分重要。但许多劳动者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并未真正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导致了自身利益的损失。那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本站......


一、工伤认定及待遇拨付程序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