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赠与农村宅基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赠与农村宅基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规定》,同一经济组织成员间的宅基地可以有条件流转,但转让后转让者将不能再取得新的宅基地,受让者也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所以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赠与他人,但受让者也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例如受赠方为缺房户、用地平方不足等,并且受让者不能是城镇居民。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
一般土地使用权赠与一般分为三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赠与、宅基地使用权赠与。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大多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者依法利用该土地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方式有分为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赠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按照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等方式赠与,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赠与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赠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一般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者依法利用该土地并且取得相应的收益权利,农民集体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或建设用地使用权来赠与;
宅基地使用权赠与
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是指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村或镇的公共设施或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赠与必须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方式取得;
农村宅基地,它是存在于农村社会当中的一种特殊的制度,从法律层面上来说,组织内部的成员是可以将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相互进行赠送的,这种赠送的一般情况下都是指农村居民住宅方面用地的使用权,公益类型的一般是不允许赠送。
总结:一、土地使用权赠与农村宅基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扣档案应该如何办理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扣档案应该如何办理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
·企业新破产职工补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新破产职工补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如今社会科技发达,随着社会现代化的进步,新型产业公司频繁出现。既然有公司力争上游,就会有公司经营不善,面临倒闭破产。公司的衰败和兴旺,就是员工福祸......
·提存的效力是怎样的?
提存的效力是怎样的?提存的效力因提存法律关系当事人包括提存人、提存部门和提存受领人,因此,提存的效力,可分为提存人(债务人)与提存受领人(债权人)之间的效力、提存人(债务人)与提存部......
·试用期员工能随时辞职吗?
试用期员工能随时辞职吗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原则上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我们知道,目前在我国醉驾是犯罪行为,醉驾当事人会承担一定的刑
我们知道,目前在我国醉驾是犯罪行为,醉驾当事人会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在处理醉驾案件时,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当事人醉驾,如当事人的酒精测试结论以及同否由当事人驾车的证明等等......
·强奸罪法律法规是什么?
强奸属于严重刑事犯罪,对受害人的身心健康产生巨大影响,有的受害人羞于开口,不去公安局报案,让犯罪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是不应该的,对于受害人而言,报案是维护自身权益最好的方式。而我......
土地使用权赠与农村宅基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