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生活需要有经济来源,有时因某种突发性事件急需大量金钱或是其他原因一时经济困难的,就需要他人的帮助,也就是找他人借债,等到经济好转后就需要还债了,个人生活是这样,夫妻生活同样免不了。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负了债自然就要还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如何处理呢?夫妻债务纠纷的发生绝大多数都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实际情况来看,夫妻感情尚存的前提下,即使由于一方不合理的开支产生的债务,另一方也对偿还该债务无异议,如夫妻一方负有赌债,但得到另一方原谅并帮助其还清债务的。然而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人来说,其配偶是无法忍受的,离婚或许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法律上对于赌债一类不合理开支一律认定为个人债务。因此,我们主要讨论离婚时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问题。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双方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时首先考虑的就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债务顺序来偿还,共同财产无法还清的,对于夫妻双方而言都负有清偿义务,即共同财产无法还清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由双方个人财产进行清偿。具体夫妻双方承担多少份额,怎么分配的问题,依照规定应当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对于无法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司法实践中,对于审理离婚纠纷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夫妻一方表示要求清偿所有共同债务的或是对于债务问题事先协商好了的(因其他事项无法达成一致而提起的离婚诉讼),此种情形下,就按照当事人的意思处理,表示清偿债务一方个人财产无法还清时,另一方有清偿的义务。
  
  
  
总结:生活需要有经济来源,有时因某种突发性事件急需大量金钱或是其他原因一时经济困难的,就需要他人的帮助,也就是找他人借债,等到经济好转后就需要还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法关于公司合并的规定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公司合并的规定主要是什么在日常生活当中,企业在经营的时候,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重组或者兼并。在这一过程当中,因为公司合并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和市场经济的稳定,所以为了......


·申请破产重整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申请破产重整的具体流程是什么?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


·申请专利费用减缓手续有哪些
      申请专利费用减缓手续有哪些?1、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民事诉讼法关于撤诉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关于撤诉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关于撤诉的规定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申请撤诉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加以处......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16周岁。《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


·交通事故责任人连带赔偿有哪些情形
      在驾驶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需要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这些交通事故责任人连带赔偿有哪些情形呢?作为一个驾驶员或车主我们应该知道这其中的责任划分和赔偿方式,谨慎驾驶和使用车辆。下面就......


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