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什么?

  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什么?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三、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关于农村的征地补偿的概念基本是没有太大变动的,但是关于征地补偿的项目以及各项赔偿的计算标准却一直有细微的改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国家不论怎么改动都会朝着对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以及对于百姓能够获得更合理更高的赔偿的方向上进行努力的。
  
  
  
总结: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什么?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确认基本信息无误
      确认基本信息无误在签订合同的环节,购房者需要确认的信息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房屋本身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产权情况;房屋地址和门牌是否严格填写;面积是否准确(以产权证为准),如果有赠送面......


·个人商标注册转让申请步骤是什么?
      个人商标注册转让申请步骤是什么?(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


·划痕险2023能赔多少呀?
      我们在买车时就知道需要给车上保险,但是保险的种类是不同的,有些保险也不是必须要缴纳的,我们常说有一种险种叫做强险,这是必须要缴纳的。除此之外,就是可以选择性缴纳。那么,划痕险2000能......


·土地使用权未变更登记在哪里办理?
      土地使用权未变更登记在哪里办理?农村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也是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就是原来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哪里办理的,变更登记也是归该部门所管辖的。只不过,每......


·深圳劳动仲裁程序是如何的?
      深圳劳动仲裁程序是如何的?现代社会,申请劳动仲裁的事情还是经常能看到的。关于劳动报酬的纠纷事件比比皆是,尤其是在我国的发达的一线城市,比如深圳。那么,深圳劳动仲裁程序是如何的呢?如......


·第一继承人放弃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能否继承?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第二顺序继承能否继承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