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规定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二、交通事故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
  
  
  向工伤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5、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6、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工伤认定申请书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无论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是一些其他的情况所导致,发生工伤那么多,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在拿到鉴定结果书之后,要求用人单位来进行赔偿,但是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不一定会成为工作性伤害的理由,有可能会不被认定为工伤,这一点是需要明确清楚的。
  
  
  
  
总结: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规定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可以在公证处断绝父子关系吗
      可以在公证处断绝父子关系吗血缘上的亲子关系是法定的,任何排除或断绝关系的合同或约定都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所以公证无效、起诉也不会受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子女对老年父母......


·一、破获网上麻将赌博会被怎样处罚?
      一、破获网上麻将赌博会被怎样处罚?打麻将纯粹娱乐是不会受到处罚的,除非参与赌钱,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


·同学欠钱不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同学欠钱不还不接电话怎么办?应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只有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


·在刑法中规定偷盗怎么处罚?
      在刑法中规定偷盗怎么处罚?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


·侵犯隐私权的处罚有哪些
      侵犯隐私权的处罚有哪些个人都享有隐私权,侵犯隐私权的情况时在生活中有发生,如果被他人侵犯隐私权如未经本人允许散播个人的信息,那么按照法律的规定侵权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开发商不管是预售商品房还是销售现房,此时都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否则就不具有销售资格,换言之也就是属于违法销售。而现实中,预售期房与销售现房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同......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