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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数额辩护技巧是什么?

  一、盗窃数额辩护技巧是什么?
  
  
  从我国刑法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为基础,结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理论进行分析。理论上讲,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条件的,就构成盗窃罪;否则,就不构成盗窃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一是犯罪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二是犯罪主观方面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三是犯罪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四是犯罪客观方面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最新全国盗窃罪数额标准: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至1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0至5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北京: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2000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为6万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40万元以上。
  
  
  上海: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入户盗窃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或者扒窃公私财物价值800元以上不满8000元,为“数额较大”。
  
  
  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入户盗窃财物价值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或者扒窃财物价值8000元以上不满4万元,为“数额巨大”。
  
  
  3、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万以上的,入户盗窃财物价值5万元以上,或者扒窃财物价值4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浙江: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追究刑事责任起点:3000元以上;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8万元以上;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40万元以上。
  
  
  广东:
  
  
  1、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3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1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50万元以上。
  
  
  2、二类地区包括惠州、江门、汕头、肇庆、阳江、茂名、韶关、清远、湛江、潮州、揭阳、云浮、河源、汕尾、梅州等十五个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2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6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40万元以上。
  
  
  任何一种罪名的辩护,他都必须要讲求一定的技巧,否则对于量刑活动将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比如说盗窃案件,如果要进行辩护的话,在辩护的环节,必须要以法律为基础规定,然后结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和案件的事实来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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